【新唐人2011年8月2日訊】(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大陸江西省鄱陽縣今年2月發生財政局官員捲款潛逃事件,1名股長共盜走人民幣9400萬元(約新台幣4億2000多萬元),江西省司法部門今天因此起訴12名相關官員。
中新社報導,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夥同他人騙取公款9400萬元,在今年2月攜款潛逃,江西省因此成立「2.11」案件調查小組,清查與此案有關的人和事,共有57人受牽連。
報導說,直接參與盜用公款的官員共7人,包含在逃的李華波、鄱陽縣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城區信用社主任徐德堂、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副股長兼會計張慶華等人。
這幾人利用職務之便互相勾結,透過偽造公章、私開轉帳支票、虛假支出工程款等方式,多次騙取財政局存放在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的資金9400萬元。
江西省司法部門今天正式起訴在逃的李華波,以及涉案的徐德堂、張慶華等7人;同時,起訴督導不周,且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的鄱陽縣財政局長歐陽長青,及涉嫌貪污、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曹紹洲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