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1日電)近日宏達電與蘋果的官司糾纏說法紛紜,宏達電說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初步判定使用MAC OS X產品侵犯S3兩項有效專利;至於iPhone及iPad無侵權的初判,宏達電已提出上訴。
宏達電以聲明稿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已初步判定使用MAC OS X的各項產品侵犯S3的2項有效專利。
宏達電說明,MAC OS X作業平台內含DirectX圖紋壓縮(DXT)技術。ITC初步判定凡使用DXT技術的MAC OS X產品,都侵犯S3的2項有效專利。
宏達電指出,MAC OS X產品內含多家供應商所提供的圖像處理器(又稱GPU),其中包含了輝達(NVIDIA)公司;在ITC初步判定中,認定輝達公司所生產的繪圖處理器侵犯S3的2項有效專利。
另外,ITC也初判,認定S3和輝達曾經有過交互授權協議。但S3認為這項意見有誤,並已經向ITC提出上訴,請求更正這項判決。
宏達電說,蘋果的iPhone及iPad都使用PowerVR圖紋壓縮技術(PVRTC)。S3深信自己擁有的專利涵蓋PVRTC技術,因此也已向ITC提出上訴,請求ITC能更正這項初判內容。
宏達電表示,「由於法律案件牽涉許多複雜的法律程序及技術層面;且訴訟程序中,法院命令不得公開之機密資訊,無法用簡易的方式來加以說明」。
但HTC執行長周永明再次重申,「宏達電併購S3是經過審慎嚴密的評估過程,S3的專利有許多高附加價值,宏達電深信這是一項對發展絕對有利的決定;宏達電向來是一家謹慎負責的公司,深切期盼各界能將焦點回歸基本面,專注於本公司持續創新與成長的努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