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點告侵權 宏達電初判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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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29日訊】(中央社台北29日電)根據彭博社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表示,亞洲第2大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宏達電未侵犯閃點科技(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擁有的數位影像專利。

ITC法官路克恩(Paul Luckern)昨在官網發布公告表示,未上市的專利授權公司閃點科技無法證明宏達電侵犯其應用於行動電話影像裝置的專利。

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諾基亞(Nokia)、行動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Ltd.)等一併被告的公司,在法官判決前與閃點科技達成和解。

根據訴狀,本官司爭議焦點在數位相機操作方式,包括對焦和閃光設定,以及根據持相機的方式自動旋轉影像。

閃點科技表示,已開發自有相機數位操作系統,於2007年停止研發,轉而聚焦在專利授權。閃點科技創辦人包括前蘋果(Apple)影像事業部門員工。

路克恩的裁決仍需經ITC的6名委員全體複審通過,ITC有權禁止侵犯美國專利的產品輸美。

根據訴狀,授權閃點科技專利的公司,包括伊斯曼柯達(Eastman Kodak)、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惠普(Hewlett-Packard)、尼康(Nikon Corp.)和蘋果。(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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