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2歲男童撕票慘案 兇手至今未伏法(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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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楊紫運采訪報導)轟動一時的廣州省廣州市番禺南村鎮男童撕票案;本已為這兇殘惡毒的鄭海聲能繩之以法;可是2年多過去,鄭海聲的家屬與法官狼狽為奸,使的兇手至今未伏法。 2011年7月28日,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採訪了受害者李卓鍵的母親李小玲,請看報導。

下載錄像

新唐人電視台 www.ntdtv.com

引狼入室 痛失愛子

2009年3月26日晚11時,李小玲女士發現品學兼優的12歲小男孩李卓鍵聯繫不上了,李小玲女士心中焦慮,連忙從珠海坐出租車回家。不久李小玲接到短信要拿10萬元才給兒子立即撥打了110報警。

凌晨1時29分,李小玲女士的生意夥伴兼好友鄧海聲突然給她打來電話說:“寶貝不在家,打電話聽到他在哭。”此前,身在珠海的李小玲女士曾打電話讓鄧海聲幫忙買麥當勞給在家中獨自學習的兒子送去。接到鄧海聲的電話,她立即告訴鄧海聲,兒子失踪,剛收到綁匪的勒索短信,讓鄧趕快過來幫忙。鄧海聲很快來到李小玲家中。

2009年3月27日上午11時,李小玲女士取了10萬元人民幣,在鄧海聲的陪同下,按照綁匪的要求,等候綁匪前來取贖金。結果綁匪沒來,當日下午,李小玲女士又在鄧海聲的陪伴下,前往天河區天河城二樓等候綁匪。直到下午4時,綁匪仍未現身。警方懷疑是熟人所為。

李小玲女士和鄧海聲從2002年開始合夥做生意,2004年,一次偶然事故,鄧還曾救過李一命。多年來,單身的李小玲把鄧當成生活上的一位親密朋友。

2009年3月30日,辦案民警突然告訴李小玲女士及其家人,已經抓獲了涉嫌綁架李卓鍵的犯罪嫌疑人——李小玲女士的生意夥伴、老友鄧海聲。

根據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像,案發當晚8時許,李卓鍵曾跑步出現在小區門口,並上了鄧海聲的小車。從廣州通往東莞的高速公路幾處收費站的攝像頭錄到的畫面中查到,案發當晚,李卓鍵曾坐在鄧海聲的小車副駕駛位置上,被載入東莞;約一個多小時後,鄧海聲獨自一人駕車原路返回廣州。

鄧海聲被警方抓穫後,始終不肯承認是他綁架了李卓鍵。李小玲女士曾相信,鄧海聲應該不會向一個叫了他六年叔叔、年僅12歲的孩子下毒手。2009年4月25日下午5時,在東莞市南城區水濂山九里潭村發現了李卓健已經腐爛的屍體。

證據確鑿 延期宣判

2009年12月2日中午,該案在沙灣法庭開庭審理。庭上犯罪嫌疑人鄧海聲否認是其殺害了李卓健。此前,接受警方調查和審訊時,鄧海聲的說法不停改變。庭審持續將近4個小時,公訴人在最後陳述案情時稱,被告人鄭海聲將12歲男孩殺害,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建議法官依法對其判予極刑。

2010年12月3日上午10時30分,被害人李卓健與犯罪嫌疑人鄧海聲的親屬,來到番禺區沙灣法庭,等待法官宣判。法官以單位要開會為由推遲宣判。說完坐上警車開出法院大門,在約50米遠處時眾人突然聽到前面“砰”的一聲,行駛中的警車突然瞬間停下。跑過去一看,在外面等候宣判的李小玲躺在警車底下,昏死過去。下午2時30分,李小玲被送往番禺區中心醫院,目前病情尚無生命危險。

此後中院法官們卻置若罔聞,兇手至今未伏法,李小玲表示不滿:“對百姓的生死,麻木不仁,屢次包庇兇手,只為腐敗,也正因為有了這些法官推諉、敷衍、拖延,“官官相護”、 “權大於法” ……的行為,只要有權有錢,殺戮和罪惡就可以堂而皇之披著法律的外衣在街頭肆虐,在世間橫行,任由可惡狂徒蹂躪法律和弱小百姓,使百姓有冤難伸。”

“我早已哭乾了眼淚,哭瞎了眼睛(2010年3月眼睛做了復明手術)我撕心裂肺地向法院領導,省政府、市政府、人大、政法委訴說我的冤請,呼喚法律公平、公正,呼喚執法者為良心吶喊,為我兒子主持公道,然而,至今沒有接到法院關於宣判日期以及判決結果,有冤難伸的我已經走頭無路。”

變賣家當 求助無門

李小玲女士對記者稱:我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大兒子在部隊因公犧牲。聰明好學成績優秀的小兒子更成為我的驕傲和唯一生存的希望。3月30日兇手落網當天,我賤賣了房子及所有值錢的東西,因兇手拒不交代我兒子的下落,我只好抱著幻想發動親人和雇車僱人印發了20多萬份尋人啟事,在東莞市、深圳市、珠海市等周邊城市到處張貼四處尋找,希望奇蹟出現,足足找了一個月……直至4月25日……一個好好的家,一下子被兇手搞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還因為執法者的助紂為虐,貪贓枉法為虎作倀,讓我倍受痛失寶貝兒子後的另一種折磨。

我們都帶著感激的心情等待法官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期望著正義的槍聲早點響起。以慰祭冤靈。鄧海聲的罪行確鑿,取消庭審宣判是赤裸裸上演“權大於法”的把戲來玩弄像我這種沒錢又沒權的平民弱女子。

今天,唯有向全世界,為慘死的兒子呼籲幫他主持公道,為給孩子申冤,我已一無所有,無家可歸,無論出現任何狀況,我將不放棄把冤情申訴到底,把生命置之度外,相信這世間定有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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