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違法企業原則 可望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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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上午召集地方政府開會,討論違反勞動基準法廠商的公布原則,會議得出共識後,將對外公布,勞委會也會在網站設立專區,彙整各縣市公布的違法名單。

7月上路的新修正勞動基準法,增列公布姓名條款,企業若違反勞基法的相關規定,如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除了罰鍰,還可能被公布名稱或姓名。為統一違法公布廠商名單的標準,勞委會將研擬訂定違反勞基法雇主名稱的公布原則。

勞委會表示,原先的公布違法企業原則草案,內容包含同一公司1年內違法2次、3年內5次才需公布、經大眾媒體廣為報導、損害勞工權益情節重大、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對社會公益或人民生命安全有潛在危害等。

勞委會表示,上午召集地方政府開會,針對草案內容進行討論,希望能訂定全國一致標準,等會議得到共識後,會將公布違法企業的原則向外公布,勞委會也會在網站設立專區,彙整各縣市政府公布的違法廠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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