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13日訊】緩緩地翻開我們家族在上海的歷史長卷,竟是同中華民族的覺醒息息相關。事到如此,作為嫡孫的我還是翻開這一頁。
祖孫三代,一代不如一代
我的祖父趙植初,是一個從廣東到上海闖蕩事業,通過個人努力發展成為著名的茶葉商(英商杜德洋行買辦)。他在孫中山先生的革命時期,也盡自己的微薄之力,為中華民族革命作出了貢獻。20世紀初期,在上海市多倫路區域內置地造屋,並將多倫路的93號到99號房產留給後世,這是一幢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傳世建築。該房的中部為入口門廊和二層露台,三樓正中一間四面玻璃窗,為主人觀賞街景、喝茶、聊天,夏天內涼的休閒室。整個立面構圖中間虛兩邊實,門窗簡潔美觀,反映了向現代過度時期的建築風格,具有新古典主義風格。這座別墅就位于現在作為上海市區11處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之一的多倫路內,多倫路全長約550米,整體建築具有“小萬國建築博覽”之稱 。
我父親趙仕興于1982年故逝。父親曾于解放前,在中央航空公司任職。由于愛國不願受國民黨,我父親趙仕興留在國內,等待解放後為國效力。多倫路93號在上世紀50年代初,由時任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委員的王造時,帶著兩名全身武裝的解放軍戰士,被強行征用。當時父親害怕,只好勉強接受了他們的租用。王造時于1955年2月,由于他本人因素,歸還我父親租用房。可在時隔數月後,某天有一大批身份不明人士,又強奪我們當時居住的93號私房,我們只能住到多倫路99號房內。為此父親當時非常氣憤,直接趕到當地的街道等行政單位去交涉,但我父親得到結果是,被勞改一年多。我父親至死就是不明白,愛國的結果,竟是父輩的祖業至今遲遲不還,自己還為其蒙受勞改之冤。父親在臨死之前痛苦地說:“我此生為人老實,從未敗過家,但到頭還是敗家,我死後是無顏面對我的父親和祖上。”
本人趙漢祥,68歲。作為趙植初嫡孫的我,從出生起就住在多倫路93號。過後,由于前面所述的歷史原因,一直住在多倫路99號父親的私人住宅內。我從小在紅旗下長大,一直受黨的教育培養。由于自己努力的學習,曾經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後勤6443單位工作。因為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我被劃歸為“黑五類”子女,風華正茂的前程就從此結束了。我和我家人經歷並承受了很多特殊時期的苦難。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在改革開放時期,我家又會經歷一次苦難。也許是自己受過黨的教育和培養,至今我仍確信我們的國家是法治國家,遵守《憲法》是立國之本,因為《憲法》是至高無上的。但是,我這十年所親身遭遇,又使我無法相信:這些腐敗分子居然都能竊取黨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職務,他們都在“扛著紅旗,反對紅旗”,掠奪我們的私產,摧毀和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來滿足他們的永無止境的私欲。
權貴薛全榮的霸道與掠奪
1993年的某一天,我們蟄居多倫路99號的家,曾傳來一個喜訊。當時一位虹口區房管局私房科的一位幹部,告知了我們:“明天你們家派個人去辦手續,落實政策,歸還你們多倫路93號的私房。”我們全家沉浸在喜悅中,黨的陽光終于照耀在我們的身上了。但我去辦理手續時,街道房管所一拖再拖,拖了半個月仍未解決。為此,我正和工作人員論理時,其中的一名工作人員作風相當粗野,甚至還掄起袖管要打人,好像我們 是“強盜”,正在搶奪他們的“私產”。現有的資料簡介上,表明多倫路93號整幢房產已歸還房主,現在為陶藝館。我們是私房的主人至今未收回93號房產,那麼這幢房產到現在一直屬于哪個房主呢?是我們的家園,卻不歸還。這是什麼世道啊?
嗣後,更大的災難降臨我家。1999年4月的一天,時任虹口區區長薛全榮以區政府的名義發出《限期拆遷決定書》,動用了大批武警、警察、還有部分在虹口區政府任職的辦事人員,用暴力方式將我們全家趕出家門,不花一分錢就霸佔了我們家唯一僅有並蟄居多年的祖傳花園住宅,並非法出租給他的朋友經營古董商店。在戶口簿上,我至今還是該私宅的戶主,但我無權無勢,只好有家不歸,居無定所,流浪街頭至今已有十年了。我母親已近九旬高齡了,卻與和我們一起風餐露宿。還有弟妹四家,也一起煎熬那份人為造成的殘日。有時我悲傷地想:難道我們還在延續著比父親遭遇更慘烈的痛苦!
我們家族曾經居住近百年的家園,就這樣被踐踏了。趕走了原來住民,迎進了新權貴!我們是在什麼時代啊?是清初的滿人入關在大肆圈地時代,還是英國在資本主義初期的大肆掠地時代?難道時任虹口區一號首長的薛全榮也是一個信奉權力決定資本的人嗎?看看現在的多倫路,假的太多。多倫路的動拆遷,就是某些相關職能部門的虛假傑作,借假“市政拓路”項目建設需要拆遷大量房屋及其附屬物之名,實際上是為政府中的腐敗分子大量斂財。以我們家的房產為例,該房根本沒拆,被時任虹口區區長薛全榮贈予他的好友,即浦東羅山路錦陽城市建設服務中心的楊月興。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回自己的家卻被定罪為我搶奪別人的財產房屋。1999年12月16日我住回多倫路99號自己家裡時,因不知道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黃菊第二天到多倫路視察觀看腐敗分子的戰績,晚上10點左右的時候,在時任虹口區區長薛全榮的指令下,四川北路派出所派出大批警員,把我像抓豬一樣扔進警車內,惡狠狠地暴打我一頓,使我多處有傷,治療了好幾個月。在派出所內,我又被非法拘禁一整天,當我要警察出示抓人的法律憑證時,他們就耍賴,不肯出具傳喚文書。而且,當時的筆錄裡還誣陷我搶奪別人的財產房屋。難道警察真的是只會做顛倒黑白的伎倆嗎?難道他們真的是腐敗分子的奴才和幫兇嗎?對我家的遭遇來說,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司法不公正的上海法院
時任虹口區一號首長的薛全榮,這位“實幹家”曾在相關會議上公開揚言:“動拆遷死一些人沒什麼—–。”他在虹口區可以一手遮天,他的腐敗體系的勢力也是強大的,所以他敢把百姓的命視如草芥。但是,我們不屈服,我們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後來,我認識了有正義感和有良知的鄭恩寵律師,並請他做我們的辯護律師。鄭律師聽了我家相關情況後,一直囑咐我們:“應該相信法律,只要經過司法程序,相信法律能還一個公道。你們不要走北京上訪的道路,申訴是可以的。”就是這麼一個十分講究法律原則和追求正義的律師,他竟被地方上一小撮腐敗分子恨之入骨,最後使他也蒙受牢獄之災!我尊敬鄭律師,他不為名和利,只為追求法理的平等和公正。
但是,在踏入司法程序後,使我徹底明白:上海法院為一小撮腐敗分子開啟了一條龍服務。上海法院實際上是在做踐踏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勾當。一審、二審法院及上海市高級法院對《房屋拆遷許可證》滬拆字(98)第25號文件的判定,只承認蓋政府的公章就是合法的,而不是根據房屋還存在的客觀事實來判定。事實上,多倫路“拆遷許可證”的頒發是違法的。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的拆建,理應通過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專家委員會的論證或有國家級、市級政府核發相關“許可證”,虹口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無權核發“拆遷許可證”。而且,由虹口區建設委員會提出的“市政拓路”申請也是假的,多倫路99號房產至今仍在原址上矗立著,這座具有歷史文化風貌的建築物是不會被拆建的。不動產的真實證據應當可以推翻虛構事實的蓋橡皮公章的文書類證據。現在,法院認可所謂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滬拆字(98)第25號的文書,就是使那些腐敗分子搶奪他人合法財產的非法行為合法化。
我們至今仍非常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庭,給我們家發來2005年2月28日(2004)行監字第132號的文書函,函中明文寫道:“你們不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1)滬高行字第274號駁回申訴通知書,向我院提出申訴。本院已將你們的申訴材料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處理,請等待處理結果。”但是,我們至今仍未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處理結果。更令我們詫異的是,我們與法院處理我們相關案件的法官交涉時,他居然蠻橫無理地說:“你要的處理結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去要。”地方法院竟然如此看待上級的文函,這不是在拿法律和訴訟程序開玩笑嗎?如果法院為了各種利益而不遵照法律法規辦事,那將產生危害效果是多麼巨大啊!
我的老母親現在已像“祥林嫂”一樣生存著,作為子女的我們無法讓我們的老母親重回故裡,內心是如此的焦急和不堪。難道在胡錦濤主席提倡的和諧社會裡,我們要回我們的家園和生存的權利竟是這麼難嗎?難道我們這一輩仍繼續延續比父輩更加不幸的苦難嗎?難道上海非法行政、司法不作為,我們只有依靠民眾自己的互助力量才有希望奪回祖傳的私宅嗎?
聯系地址:上海市多倫路99號
郵編:200433
七十歲老人:趙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