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拖棚 賴昌星遣返案又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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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1日專電)中國大陸首號通緝犯之一的賴昌星自加拿大遣返中國大陸一事又受阻。加拿大聯邦法庭今天下令,暫停執行賴昌星的遣返令。

賴昌星原為中國大陸遠華集團首腦,被中國大陸指控走私及賄賂官員,走私金額高達100億美元。

賴昌星1999年來到加拿大後,立刻申請難民身份,但被拒。在加拿大生活12年被關過及軟禁過,最後還拿到工作許可證,但仍受宵禁限制。

中國大陸與加拿大沒有引渡條約,但中國一直希望加拿大能將賴昌星遣返。中國並保證,賴昌星被遣返後,不會被處以死刑,加拿大官員甚至可隨時到監獄探望他。

加拿大政府最後終於下達遣返令。上周末,由於賴昌星距被遣返日已近,加拿大邊境官員逮捕了賴昌星。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律師布斯洛(Kevin Boothroyd)今天要求移民暨難民委員會繼續羈押賴昌星,因為他有逃亡的危險,且與犯罪組織有連繫。

布斯洛建議,賴昌星應繼續被羈押2週,直至他被遣返。布斯洛指出,賴昌星一直與大圈仔(Big CircleBoys)幫派有連繫,同時與溫哥華知名黑道「大姐大」甄彤施關係密切。甄彤施2009年被人謀殺。

布斯洛表示,以賴昌星複雜的社會關係,他隨時可以偽造證件逃亡,羈押乃屬必要。

然而,聯邦法庭今天突然下令,暫停執行賴昌星遣返令,等7月21日聽證後再做定奪。

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一直辯稱,中國雖保證不處死賴昌星,但不可信。與遠華集團走私案有關的8人已被處死。從中國大陸匯款給賴昌星在加拿大打官司的一些其他人,也已入獄。

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及一名已成人的女兒,2009年與中國大陸當局達成協議後,已返回中國大陸。賴昌星與曾明娜於2005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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