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朱智善采訪報導)2011年6月6日晚12點左右,青銅峽市立新轉盤路經營個體汽車修理的王旭,與朋友聚餐後駕紅色桑塔納轎車回家途中,被5名巡警跟踪追趕到漢延渠橋頭邊,並用警棍歐打致死後。屍體拋入水中,違造現埸,手段殘忍。
王旭的父親王映柱接受本臺記者採訪:
6月7日上午9點三個交警找到王旭家中,根據交警的說法,我們先後奔跑漢延渠橋頭邊、青秀園及附近工地到處尋找都沒找到。家人非常緊張,下午3點到小壩城關派出所報案。警察按程序錄口供後,拿出一件王旭的西裝外衣讓王魁識領,上面有土,但衣兜里的手機和錢不見了。衣服沒有拿走。警察讓家人沿漢延渠分頭找人,並說他們也會一起尋找。
從6月7日下午4點開始找人到晚11點也沒見到人。渠邊目擊證人張姓老人說:“娃娃肯定下去了,趕快打撈吧”。家人分析王旭決不會自己跳入渠中,即然衣服在派出所,派出所警察會知道實情,於是12點15分到派出所詢問:“王旭是不是掉到渠中”。回答:“不知道,不知道,不要問我們”。雙方爭執後,惡警到另一間辦公室,並怒斥家屬滾出去。無奈之下家屬只能離開。
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苐二天分成兩部分,一部份人繼續在渠邊尋人,另一部份人到青銅峽市政府請求幫助。信訪辦的人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等劉局長來再說。”半小時之後,劉旭平局長來了保證說:“我們會全力以赴打撈,馬上開始,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家屬還非常感謝。
至到下午4點都沒見警察的影子,家屬再次來到市政府,到下午5點才開始打撈,雇了兩位60多歲的老人在一條船上原地打撈,約一小時收工,6月8日家居在渠邊畄守一夜。
目擊老人對家屬說:“你們趕快打撈孩子,我現在不能再多說了,6月7日7點公安局的警察把我拉去,做了筆錄並按了手印,己經把我的口封了,你們把人找到,身上肯定有傷,證人肯定會有,就看你們怎麼找”。
6月9日繼續打撈到6月11日在林皋橋附近才發現屍體離現埸約二公里。
屍體頭部一側腫大,口鼻流血,一隻胳膊扭曲,後背多處外傷,腹部平坦沒有進水。家居認為是死後扔入水中。
屍體送入殯儀館,當晚7點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在惡警的指使下,強行轟趕家屬離開,雙方發生爭執。
6月12日有人清理殺人現埸砍樹枝扔到渠中。家屬在渠邊的草坪上、銀河街2-1小區門口發現多處血跡,報告檢察院,取走血樣。 6月14日家屬又在渠對面的護欄上、公園門口石橋上、地面上發現多處血跡,還有兩個血腳印。報告後檢察院再次取走血樣。
家屬在無助的情況下自己從甘肅請來法醫準備6月15日進行屍檢。但青銅峽市檢察院和公安局都不同意,兩次開會協商都有警察在埸。警察己是殺人嫌犯,為什麼還參加會議?為什麼沒人調查案件?為什麼不讓屍檢?為什麼給目擊者封口?為什麼?為什麼…?家屬百思不得其解,難道就因為警察的特殊身份就可以隨意殺人!而不負法律責任嗎?難道百姓的生命還不如螞蟻嗎?天理難容!
青銅市政府、公安不但不調查案件兇手,反而把警力用在監控被害人家屬身上。為了盡快了結此案,找出真兇,家屬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於6月16日來到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門口喊冤,以求得上層政府的幫助。幾十個家屬從下午2點到第二天凌晨一直在政府門口等待,始終沒人理睬。
4點多青銅峽市的警察全部出動,開來十幾輛大轎車,用暴力將所有家屬拉到青銅峽市水利賓館軟禁起專,並打傷三人,死者的奶奶突發心髒病住進醫院搶救。到17日下午3點才將家屬放出。
青銅峽市警察無法無天的行為讓所有家屬和市民感到非常振驚、恐懼和絕望,一個美滿的家庭,瞬間失去了一個風華正茂,年僅20歲的青年。只因警察的特殊身份,殺人而逍遙法外,而百姓狀告無門反而被打得遍體鱗傷。今天的社會是怎麼了?難道這樣的政府、這樣的干部只看重自己手中的權、錢不管百姓的死活就能和協了嗎?誰能幫幫這個社會最底層的農民家庭。
我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如何生存?還在殯儀館附近分班留守,度日如年,爺爺、奶奶、父、毌多次昏倒。百姓的生命為何如此貧賤低下?天理何在?人性何在?法律何在?到底誰是此案背後的黑手,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