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溫津貼 每日發改每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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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慧盈上海5日電)上海最近飆高溫,戶外勞動者的辛苦不在話下。不過,上海官方規定溫度太高時要發高溫津貼,並由以往的按日發,改為按月發,每年發放時間從6月到9月,每月人民幣200元。

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海市高溫季節津貼標準調整為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為6月1日到9月30日,共4個月。

上海勞動部門這項新規定指出,企業每年6月到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攝氏33度以下(不含攝氏33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

此外,企業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也應該繼續做好夏季工作場所清涼飲料的供應。

上海市高溫季節津貼標準適用於全市範圍內所有企業及其雇用的勞動者。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2007年7月上海曾制定高溫季節津貼標準,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攝氏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攝氏33度以下(不含攝氏33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天10元。

對於高溫津貼從按日發放改為按月發放,此間輿論認為,新規定有利於實際操作,也增加了勞動者維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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