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梗塞急診 醫延誤診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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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4日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林姓醫師,因未注意急診的張姓病患胸痛而延誤診治療,導致病患心肌梗塞死亡。法院認定,醫師未經常迴診涉醫療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徒刑8月。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待接獲法院判決書後,再研議相關後續行動。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張姓病患在民國95年間,因發生胸部劇痛、冒冷汗、肩部酸痛等症狀,前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當時林姓主治醫師替病患進行抽血、心電圖檢查後,囑護士給硝化甘油舌下片1顆。

病患服藥後仍表示胸痛,林醫師替病患進行初次十二導程心電圖,結果顯示有T波異常現象,囑6小時後進行第2次檢查。事後林醫師未主動迴診,也未看護理紀錄,直到晚間病患發生抽搐、意識昏迷,林醫師才通知心臟內科醫師會診,但病患不治死亡。

林醫師否認業務過失,辯稱當時無法從胸痛診斷急性心肌梗塞,是依據急診規定實施醫療行為,給予抽血、檢驗等。且病患留院觀察後每30分鐘都有護理人員到病床,事後判斷出有心肌梗塞後,緊急通知心臟內科醫師,主張無醫療過失。

法院審理認為,林醫師非資淺醫師,經檢查後雖不能確診病患為心肌梗塞,但因胸痛入院的病患,在急診檢傷分類時,應列為第一級的病患,醫師應隨時迴診。法官認定林醫師錯失治療時機,醫療過失與病患死亡有因果關係,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醫師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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