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劉泰英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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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30日訊】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認定前總統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佔779萬餘美元,今天(3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將2人起訴。特偵組表示,兩人犯後仍想卸責,但考量年事已高,因此請求法官裁量適當的刑責。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認為被告李登輝先生,身為國家元首,統領文武百官,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員之表率,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將某外交案墊款之剩餘公款,美金779萬 7193元以洗錢方式,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仍設詞否認,冀求卸責,惟檢察官念其已年邁,及對國家之貢獻等情,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前總統李登輝遭控涉嫌挪用國安密帳,特偵組全案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侵佔公有財物,提起公訴。同時被起訴的還包括前臺綜院院長劉泰英。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被告劉泰英先生共同侵佔公款等,犯行明確,復私吞其中之美金44餘萬元,供己花用,犯後猶不知悔悟,矢口狡賴,品行惡劣,檢察官考量其已將侵佔所得返還國安局,及年事已高等情,亦請量處適當之刑。」

特偵組表示,民國83年5月,李前總統到邦交國訪問時為鞏固外交金援款項,指示由國安局奉天專案墊付,但歸墊的剩餘公款美金779萬元,卻挪給私人使用。而李登輝的律師顧立雄,一早才接到訊息,趕到特偵組卻不得其門而入。

律師顧立雄:「他不讓我進去,他說這涉及國家機密。」

特偵組在起訴書中說明,念及李登輝年邁和對國家的貢獻,加上劉泰英也已經將侵佔金額返還國安局,因此沒有具體求處時間,不過國安密帳的偵查終結,勢必又將在政壇掀起波瀾。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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