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仲清泉报导)继瑞士国会众议院(Le Conseil National)2011年4月通过联邦政府(Le Conseil Fédéral)提交的第一批新签订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后,国会参议院(Le Conseil des États)也于6月17日批准了这些新协定,从立法角度上完成了瑞士简化就相关国家的银行税务咨询提供法律协助的规定要求。
这些新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的将追溯到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受益的国家有十个,它们分别是印度、德国、加拿大、日本、荷兰、希腊、土耳其、乌拉圭、哈萨克斯坦和波兰。
根 据这些新签订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当上述国家有足够的根据和理由怀疑本国某一公民在瑞士私人银行里存有非法资金或有偷税漏税嫌疑时,他们只需要提供假 定为这个人的国际账号或社会福利号码,就可得到瑞士方面的相关法律协助,包括提供该国际账号持有人的真实身份及有关细节。
作为给银行客户的对等保护,瑞士这些新签订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也明确规定了这些银行客户作为纳税人应有的辩护权利。
瑞士更新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放宽给第三国银行税务咨询提供法律协助的规定要求,将使得瑞士的规定要求达到经合发组织(OECD)规定的标准,避免被列入黑名单,以减轻国际社会指责瑞士使用不公正的手段吸引国外资金、间接鼓励偷税漏税的指控和压力。
为 鼓励与第三国经济往来,推动瑞士成为国际金融和经济中心之一,瑞士政府和世界上7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据初步查询,瑞士政府又和包括美 国、法国、西班牙、英国、墨西哥、新加坡、香港在内的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更新了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预计瑞士政府很快将会把这些新协定提交国会批准和 实行。
瑞士政府是在2009年初决定放宽就这些国家的银行税务咨询提供法律协助的规定要求的。当时,经合发组织裁定瑞士要求第三国提供被 怀疑有偷税漏税的人在瑞士的姓名、地址和银行细节后才提供法律协助是过于苛刻的﹔而当时瑞士最大的银行瑞银(UBS)又被美国司法部门抓住把柄,不得不承 认违法协助美国人偷税漏税、同意支付7.8亿美元的罚金以换取美国放弃对其的司法起诉和制裁。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调查,新 兴的发展中国家客户大多数在瑞士存钱是出于瑞士国家安定和财产保险的考虑。或许,瑞士政府已经认识到,在今天通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被动守旧似乎不如顺应 当今潮流,通过更新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放宽对第三国的银行税务咨询提供法律协助的规定要求,从税务咨询的不配合到代替第三国对该国公民资金存款的利 息、股息和其他收入等收税,并将这些税款大部分退回给第三国,这一政策的重大转变一方面有可能说服第三国放弃瑞士提供银行客户身份细节,维护瑞士银行保密法的 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又维持对第三国公民到瑞士存款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