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護照委代辦 需到戶政所查身分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3日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今天表示,7月1日起申辦護照要親自到領事事務局,如果不能到領事局,也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辨認身分,後續發照才能委託辦理。

陳經銓指出,14歲以下的民眾欲取得護照,必須由三等親以內或法定監護人陪同,前往戶籍所在的戶政事務所進行人身辨認,不能跨縣市;14歲以上的民眾欲取得護照,必須先取得身分證。

他表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除了位於台北市的辦公室,在台中市、高雄市和花蓮市也設有辦公室,民眾要申辦護照可以就近前往,此外,為服務民眾,每週三的下午5時到晚上8時,延長上班時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