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0日訊】中國客來台灣自由行即將上路,為防止中國客逾期不歸或甚至落跑,移民署最新規定出爐,承辦的旅行社可以選擇罰款10萬元,或者停辦自由行送件業務,但是業者認為,自由行利潤微薄,10萬元罰款太高。
只要中國客自由行正式上路,中國遊客就能夠全臺趴趴走,但先前政府擔心中國客逾期不歸甚至落跑,要求台灣旅行社負起擔保責任,引起強烈反彈,經過協商後出現轉圜,移民署宣佈,如果中國客滯臺逾期,第一次先警告旅行社,第二次才祭出處罰,業者還可以選擇罰款10萬或者停辦自由行送件業務。
創意旅行社董事長 李奇岳:「有的旅行社就想說罰錢了事,因為(自由行業務)量不大,因為他的停業,只是停這一塊自由行業務,不是說所有業務都停。罰金是不是能夠再降低,一個十萬元罰金的金額,對於我們業者來講,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
對於這10萬元,還是有業者認為太高了,因為自由行,旅行社只能賺送件費,每人的利潤頂多500到1000元,如果罰款10萬,不只沒賺還得倒貼。
旅行同業公會理事長 姚大光:「CUT((落跑率)是萬分之零點三,是非常非常低的,)萬一不幸有滯留的,旅行社用經濟利益去考量,可以選擇做與不做(自由行業務),所以這樣子的話,我相信業者可以接受的,可能只有簽證會跟台灣旅行社產生關係。如果不小心兩個(滯留)就停業了,當然我覺得對業者投資是損失。CUT((滯留)我們可以跟大陸組團社,或者跟他家裏人聯絡(協尋),因為我們出面會比較方便)。」
未來如果中國客落跑,旅行社承諾會幫助協尋,而罰款或停辦業務擇其一的處罰方式,旅行業普遍接受,但相關細節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新唐人電視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