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上訴駁回 法商須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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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10日訊】(中央社巴黎9日法新電)法國法院今天駁回該國國防業巨擘泰勒斯公司(Thales,即原湯姆笙電子集團)針對2010年1項仲裁裁決提出的上訴,下令泰勒斯須支付台灣海軍超過5億美元的款項。

泰勒斯和台灣海軍為排解雙方歧見所委託的1個仲裁小組,在去年4月裁決,泰勒斯為取得龐大的戰艦合約,不當支付佣金給中間人。

泰勒斯針對前述仲裁小組的裁決,向民事法院提出上訴,不過在今天遭到駁回,將讓該公司面臨至少5億9100萬美元的帳單,還有利息和訴訟費用。

這家法國國防和電子大廠在1991年簽署原始合約,同意供應台灣6艘地平線級(Horizon-class)巡防艦。這項交易具體排除支付中間人的回扣款項。

泰勒斯仍可針對最新裁決,向法國最高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今天的裁決並非根據重新檢視案情本身的結果而來,而是針對仲裁行為。

目前還不清楚泰勒斯是否會上訴。(譯者:中央社陳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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