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爭議區 菲提共開發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6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7日專電)菲律賓今天強調,菲國處理南沙群島主權爭議,要用法治而非蠻力。菲國並提出「己屬領土己開發、爭議區域共開發」的構想。

菲國外交部今天在1份聲明中提出新的架構,建議把南中國海從「爭議之海」轉變成為「和平、自由、友誼及合作區域」(ZoPFF/C),並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把爭議的相關部份,從南中國海無爭議海域分隔出來。

聲明說,「依照(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的話來說,我們的就是我們的,具爭議的部份,我們可以朝共同合作的方向努力。」

外交部相信,ZoPFF/C將是在法治架構下,維護南中國海和平、穩定和進步的重要貢獻。這個概念「值得各主權索討國的認真及良性考慮」。

這份題為「南中國海的法治政體」的聲明也強調,法治是現代社會和平、秩序與公平的基石,而國際法讓各國有了平等的聲音,不論政治、經濟及軍事力量,排除了「非法使用蠻力」。

聲明指出,2002年,東南亞國家協會與中國大陸簽署的「南中國海行為準則」,就是對法治制度的追求。但菲國注意到,南中國海行為準則第5章條款「已被違犯」。

根據這道條款,相關方面在進行可能加劇爭議及影響和平與穩定的活動時,應自我克制,包括佔據目前無人居住的礁島等,並以建設性方式處理歧見。

外交部說,菲國對南沙群島的自由群島主權與管轄權,現正遭到「特定國家」的爭奪,這是自從1995年美濟礁事件之後,菲國所遭遇最嚴重的挑戰。

聲明沒有指出哪些國家違犯了南中國海行為準則,但菲律賓軍方曾多次聲稱,中國大陸的船艦及戰機近月來約有6至7次侵入南沙群島菲國佔有領域的紀錄,其中數次發生在禮樂灘周遭。

外交部重申,禮樂灘是菲國巴拉旺省大陸棚的1部份,距巴拉旺省最近岸面僅85海里;相反的,距中國最近的岸面約有595海里,菲國對禮樂灘有明確的主權。

聲明說,「由於禮樂灘是我們的,只有菲律賓有專屬的開發權,但菲律賓可以邀請外國投資者,依照菲律賓法律協助進行開發。」

外交部強調,國際法是菲律賓與相關方面交涉時的指標,寄望能和平及公正地解決爭議,擔保南中國海的自由航行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