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訴權:上海市民抗議司法不作為(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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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2日訊】6月1日下午30多位上海市民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我要立案、捍衛法律,還我訴權”行動,抗議法院司法不作為的違法行為。法院立即出動5、6名特警,特警身上都帶著槍。

法院一位信訪辦主任出來和訪民交涉,說: “我非常理解你們……。法院為啥不給你們立案,法院只受理可以判決的案子。你們的案子法院無法判決。關於動拆遷的案子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法院無法判決,所以不能受理你們這樣的案子……”

上海市民氣憤的說,在中國法官眼中,法院不是公器,就像私營商店一樣,店主可以隨意開價,買賣自由,不受法律制約。根據中國法律,即使法院不願立案,也應當在法定七天期限內給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但是,上海法院既霸道又無賴,不給市民立案,連一張不予立案的裁定書也不出具,就如這位法官所言:“你們也只好走人。”

馮正虎主編的《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為案例彙編(第1集)》(包括附錄單行本《王蓉華要立案》)已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為的一部分事實。本彙編第1集收錄的47位當事人158件案例在16家上海法院裡遭受司法不作為的侵害天數總計為:十一萬一千九百八十三天(截至2011年1月15日)。

其中還講,工人下崗、農民失地;老百姓的財產被掠奪、房屋遭受強拆,政府哪一樣不在強迫交易中進行? !法院靠政府生存,法院敢裁判政府的違法行為嗎?法院無法判決, 就不受理公民的訴訟案件,那麼法律還有生命力嗎?公民連基本的訴訟權利都被剝奪,其他權利靠什麼保護?公民訴權喪失,這就意味著公民的所有合法權益得不到國家法律保護。

進一步說明,被剝奪訴權的公民只好沖向黨政部門不斷上訪,集會北京抗議投訴,或是逼上樑山、暴力反抗。夏俊峰、錢明奇是由違法侵權的政府、司法不作為、不公正的法院合作打造的以暴抗暴式標誌人物。

現在中國已到了徹底清除司法不作為的時刻。每個公民應當有建設法治中國的責任與義務,從關心與維護公民最基本的訴權做起。

法院司法不作為成災,抗議投訴,沒有法治,沒有司法途徑,利益對抗的中國公民只能處於一場又一場惡鬥,永無止境。只有消除中國司法不作為的災難,才有可能樹立法律的權威、恢復法官的尊嚴、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讓衝突的社會回歸穩定與秩序,中國的司法公正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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