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7日訊】最近在海外有一個網站,發了一篇獨家報導,說是這一次中國大陸對維權人士、律師等等的大規模抓捕,周永康並沒有下令,甚至好像連政法委都沒有直接介入,而是由政治局常委決定由胡錦濤拍板的。今天我們就跟大家來討論一下,周永康究竟有沒有下命令抓人。
關於周永康沒有下令抓人的報導真偽
首先我們看一下這條消息是真的還是假的。因為這條消息是獨家,所以現在還沒有辦法從其他方面得到核實,只能進行分析。好在這個消息本身的真假,最終並不會影響我們的分析結果。那我們來看一下這篇報導,哪些消息是真的。
第一方面就是提到這次嚴厲對待律師作家和活動人士,在這篇報導裡面提到的一句話,這句話顯然是真的。因為最近這方面打擊的力度、範圍都是最近十幾年來比較少見的。我們可以看一下就近十幾年來的中共的重大迫害打擊行動。一個是迫害法輪功,這是針對一個特定的信仰團體,集中了全國的財力、物力和國家機器,持續了12年,這是一個。第二,是針對西藏和新疆,那是在特定的時間針對特定事件的大規模的血腥鎮壓,當然它平時也是很嚴酷的。它的特徵是,一個針對的是少數民族;第二針對的是特定的宗教信仰;第三,事情發生在相對交通和通訊都比較不發達的西部省分。對於中國大陸的大部分東部發達地區的影響,雖然說影響也很大,但是畢竟人們很少有切身的體會和感受。
另外還有就是針對家庭教會的打擊,這個打擊是長期存在的。這裡討論的是比較大的一個群體或者是一個運動型的打擊,對某個特定個人的打擊沒有把它放在這個討論的範圍之內,比如對高智晟律師的打擊,我們就沒有把他放在這個範圍之內。上面這幾種列舉的情況,它的共同特點是打擊的目標和特定的宗教信仰有關係。而這次持續幾個月的打壓,它也有一些共同的特點。一個是打擊的對象沒有明顯的隸屬於某種宗教信仰,當然有很多律師和維權人士是信仰人士,有很多是基督教徒。但是這個打擊並非是針對它的基督教信仰,也甚至都不是針對其所屬的家庭教會的團體。儘管在與此同時,他們所屬的家庭教會可能也會受到打擊。而且被打擊的對象不屬於某一個黨派,就是中共所不容的,自己組織的黨派。比如說以前對境內的民主黨、泛藍聯盟、新民黨的這種打擊,它都有很濃的黨派色彩。而這次是都沒有黨派色彩。
這次還有一個特點就是被打擊的對象,沒有明顯觸犯中共或者某個強權人物的行動。就像前一陣子的「李莊案」,李莊是到重慶去進行辯護,他的那個辯護行動是觸犯了薄熙來的利益,所以那時候非常明顯的就在當局統治者當中,有一個人或者是有一個團體的利益被他觸及了。而這次被打壓的很多人雖然說他們在維權的過程當中,得罪了一些人,得罪了一些團體,當然都是統治階層的,但是相對來說是比較分散,不像這個李莊對薄熙來的觸犯是直接的。當然所有這些得罪的人和團體,它的總根子還是在中共。不過我們現在討論就是他有沒有一個特定的行動,在某一點上觸動了某一個權勢人物,這次被打擊對象沒有明顯這種表示。
另外一個特點就是,以前很多打壓,它是地方政權的利益受到了損失,所以各地的地方政權自己發動了這種打壓行動。就像上海針對馮正虎的打壓行動,就是地方政權的行為。而這次,它是出現在中共控制的中樞,是在北京開始的。雖然說各地也有所動作,但它的重點一直在北京。而且這個範圍很廣,有律師,就是像滕彪、江天勇、唐吉田等等;還有本人也是維權人士的像倪玉蘭律師,也有維權人士像周莉等等;另外還有著名藝術家艾未未;甚至還有體制內的人物,如自稱是救黨派,在觀點上就敢於批判毛澤東,敢於說話的老幹部辛子陵也被立案審查。這篇報導裡面提到最近對這些人士打壓活動這條消息,在這個報導裡面是真實的。
這條報導裡面還提到了嚴打「茉莉花」,這個也是現實的,也是真實的。但這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什麼叫「茉莉花」?「茉莉花」指的是「茉莉花革命」,還是「茉莉花運動」?還是「茉莉花效應」?從定義上來說,「茉莉花」它實質上指的應該是以茉莉花為國花的突尼斯,從她開始的席捲中東北非,整個阿拉伯世界的民主浪潮。從中國來看,首先一點被抓的被打壓的這些人士,和「茉莉花」沒有任何關係。這和中東開始的「茉莉花浪潮」,民主浪潮沒有關係,和後來在中國有人推動的「茉莉花運動」也沒有關係,大部分被抓的人都和這個沒有關係。
「茉莉花」在中國有一個網絡上發起的各個城市中心地帶某個地點,號召大家去聚集、去散步甚至去微笑。這整個運動除了引起聚集地點的警方高度集中以外,就是警方都集中到那裡去了,似乎還沒有在行動上真正出現大規模的人群聚集或者是大規模的散步。當然它有可能是由於警方的高度集中、戒備,而沒有能夠形成大規模的散步。但不管怎麼樣,確實這種大規模的聚集和散步並沒有看見。
「茉莉花」這個詞其實用到在中國發生的事情,更準確的說我個人覺得應該是中國的「茉莉花效應」。這個效應實際上更多的體現在中共所表現出來的恐懼、慌亂,表現出來完全亂了方寸的這種舉動。它是一種效應,那麼這個「茉莉花」引起的這種效應在中國存在,這也是一個事實。
第三個事實就是在這篇報導當中所提到的,就是這次打壓的執行命令的都是部委單位,它說包括維穩辦、公安部和國安部。這句話基本上是真的,因為作為國家機器當中專政的部分,公安和國安這兩個部是主要的執行機構,無論它上面的命令是來自哪裡,是中共中央,還是國務院,或是哪個地方,最終執行的都要落實到這兩個部門,因為黨本身它並沒有一個在最基層最底下的執行單位,所以這句話也是真的。只有維穩辦比較複雜,我們會專門加以討論。
剛才我們講的是這篇報導當中真的消息。那麼還有哪些消息我們不能確定它是真是假,但是很可能是真的。哪些呢?就是嚴打,他說是政治局常委的決定,最高批示來自胡錦濤。這個很可能是真的,因為阿拉伯世界的「茉莉花革命」,確實引起了中共相當程度的恐慌。原因我們以前在別的節目裡面已經分析過了。簡單的說,就是一種模式,就中國模式和阿拉伯世界的一些國家的模式,是很類似的。它都是以經濟發展來代替政治改革或者政治變革以維持獨裁,在經濟發展的過程當中造成了貧富的擴大等等。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和西方一些人士所宣稱的「中國特殊論」,就是民主自由政治體制改革到了中國好像就不靈了,它可以在不改變政治體制的情況下,在維持獨裁的情況下取得經濟的高度發展,這就是中國特殊論。其實在阿拉伯國家也有阿拉伯國家特殊論,然而在茉莉花革命當中,阿拉伯國家特殊論就崩潰了,因此中國特殊論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面對這樣的國際形勢,中共要進行應對,它當然是通過政治局常委反覆討論做出決定,而胡錦濤是總書記,達成一致沒有他拍板也不可能,所以這個消息很可能是真的。
在這裡有些說法卻是有問題的,就是我們要分析這個消息是真是假。像上面這句話講的就是:嚴打是政治局常委決定的,是胡錦濤批示的。這句話後面接的那句話就有問題了。它說三個部門,講的是維穩辦、公安、國安都執行維穩任務,並不都需要周永康下令。我們要注意的是:不需要都是周永康下令,並等於不是周永康指揮的,更不等於周永康不需要負大部分或全部的責任。
維穩辦就是中央政法委的一個辦公室
我們這裡可以看一下三個部門當中的維穩辦。維穩辦其實並不是國務院或中共中央的(公開)機構。在新華網上有一個中共中央直屬機構的列表上面沒有它,在國務院的網站上各部委也都沒有它。事實上這是一個臨時的常設機構。中共中央有一個維穩領導小組,它的辦事機構就是中央維穩辦,這個中央維穩辦的辦公地點就在中央政法委的機關。
這個中共中央維穩領導小組的組長,就是現在的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而維穩辦的主任原來是公安部常務部部長劉京,現在是公安常務副部長楊煥寧。我們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維穩辦的主任現在是誰,它在政府機構當中有什麼職務,它的性質仍然是黨務系統的。這個維穩辦是黨務系統的,它是中共中央的直屬機關。
維穩辦(領導小組)和中央政法委相比較,它還不完全是重疊的。因為中央政法委管的只是政法部門,就是司法系統的;而維穩辦(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除了公檢法這個系統、國安系統以外,它還要加進宣傳部門。無論是維穩辦還是維穩領導小組,既然在這篇報導當中已經承認是具體辦事的,那麼維穩辦的活動,周永康就是直接指揮,因為他是維穩領導小組,維穩辦只是為他幹活而已。這是維穩辦。
另外就是公安部,公安部從理論上說它是國務院的一個部,但實際上中共是可以操控公安部的活動,雖然這樣做是違反憲法和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公安部就更像是作為中共的工具,而不是政府機構在運作。
其實任何國家政權,不管它如何的無法無天,胡作非為,它的內部仍然是需要一定的運行規矩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要說一個國家。就像文革的時候,毛澤東他去砸碎原來的國家機器,但是他在原來國家機器基礎上面,仍然要建立起一個叫革命委員會的東西,而革命委員會的運作仍然是一個政府機構的運作方式,甚至連裡面的機構辦公室的設置都和政府機構是相類似的。這個就叫做指揮系統,這個是很嚴格的。如果說在上級誰都可以對下級的任何單位下命令,而下級部門對任何來自上級部門不管是不是直接相關的命令都要執行的話,這個政權實際上是沒辦法生存的,這個指揮系統實際上是沒有辦法工作、沒有辦法運行的。中國現在就面臨了這樣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也是中共政權不穩定而且無法維持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今天我們不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說的是中共怎麼樣控制公安部。剛才說的是一種,就是把公安部納入到維穩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去,通過黨的系統維穩領導小組來控制公安部的活動。
另一種方式就是固定的,就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它去控制公安部、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國安部、司法部等等,也就是把這些屬於人大任命的,本來應該向人大匯報的,或者是國務院的部委,來由黨來控制;這個是它的運行機制,就是怎麼能夠做到黨來指揮一個政府部門的,這是一種不符合憲法也不合法律的一種潛規則。但是無論是走維穩辦的途徑還是走中央政法委的途徑都沒有辦法避開周永康,無論是領導小組還是中央政法委都是周永康在實際領導。事實上維穩系統的設置和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功能基本上是重疊的,人員也是重疊的,只是維穩系統增加宣傳部門而已。
國安部的情況應該和公安部是類似的,也就是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決定就是通過周永康這個位置落實到剛才談到的這幾個部門去的。至於海外媒體新聞當中所報導的:「海外媒體繪聲繪色描述周永康如何指導行動,那是發揮了超級想像力」,其實這並不是發揮超級想像力,因為對於周永康如何指揮行動只是一個假設,或者有人看見了,或者沒人看見,但是如果知道中共內部運作方式的話,就知道上述的運作方式,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是必不可少的角色,而具體行動是想像的或者不是想像的就沒有這麼重要了。
這篇報導當中還有一點有問題,就是提供這則消息的人說:「最近周永康沒有下令對任何一個人施行拘留,也用不著他下命令。只要是對北京稍微了解的人士都應該知道,帶走一些危及社會安全的律師問話要用政法委書記下令?」這段話的描述實際上是故意對一種嚴重的事態加以輕描淡寫的描述,因為現在的情況並不是把一個人帶走問話,帶走人問話當然不需要中央政法委下令,以前各地都是這麼做的。現在的情況並不是隨便的帶走問話,而是大批的強制失蹤。
我們曾經談過聯合國對於「強制失蹤」是有定義的,目前被抓的人都符合聯合國關於強制失蹤的定義。說一個人失蹤了沒有人知道他到哪裡去,被政府有關部門抓走了70天,70天是問話嗎?有什麼話要問70天?相信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絕對沒有這個膽子,也沒有這個權力。
另外,艾未未被強制失蹤案,像這種國際上高度關注的案例也絕對不是北京市國保可以做主的。因為艾未未的情況,儘管艾未未的妻子已經和他見過面了,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屬於強制失蹤,因為家屬至今沒有接到正式的法律文書,也不知道他真正關在哪裡。新華網倒是搶先報導了,但是在家屬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新華網是怎麼知道的?既然新華網這個中央級的喉舌都出動了,就更說明這次抓人不是北京市公安局、也不是北京市國安局、甚至都不是公安部或國安部能做決定的事情,因為公安部和國安部還不能控制新華網。這是我們剛才討論的,就是這條報導的消息是真還是假?
中共統治全面失控的徵象
實際上,我認為分析下來的話能夠反映的是中共目前全面失控的一個真相。我們說如果這條消息報導的是一條假消息,也就是說如果是真實的情況是周永康的中央政法委事實上全面的操控了這次打壓行動的話,有沒有政治局常委的決定,和有沒有胡錦濤拍板的情況下,都是由中央政法委在事實的操控,這種作法是符合中共政治運動的運作方式的,也就是說在這裡中央政法委及其書記周永康即使在這個事件當中不是始作俑者,也是指揮系統上最關鍵的角色。
對於這種鎮壓的具體的措施,像這個具體的策略比如說鎮壓的範圍多大,用什麼手段鎮壓?像這次使用的就是把不同的人長期的輪流的強制失蹤,把艾未未的問題用經濟問題來陷害他,在這個過程當中,對誰需要施加酷刑,對誰不需要施加酷刑,施加酷刑到什麼程度等等,這些具體的手段;還有就是怎麼去協調媒體,國內的喉舌由誰出面,像這次是《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香港的喉舌誰來出面,要說些什麼東西,像這些具體操作,它肯定不是政治局常委會擬到這種細微的程度的。當然它也超出了國安部、公安部的職責。
而這個部分正好是維穩領導小組和中央政法委的權限範圍,它既可以協調各個部委,甚至包括宣傳系統,它也會擬定出一些比較具體的措施讓下面去執行。這種設想在這篇報導當中其實也有證據,就這篇報導說到,說最近周永康在協調各部委之間的關係的時候倒是做出一個指示,要求公安部門在盡快搞清情況後做出處理意見,說是危害不大的該放就放。
我們現在來看這段話,在政府結構當中應該是國務院總理才能對公安部下指示而不是周永康。周永康可以對公安部門下指示,在司法系統當中他有這個權力去批示放人,這點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其實批示放人和批示抓人,它的性質都是一樣的,都說明在中國沒有法律可言,黨的官員可以任意的指揮司法系統。問題是誰需要去為周永康去做辯解,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要為周永康做辯解?這是我們值得考慮的。
罕見的對正在執行的政策互相推卸責任
當然我們肯定這次的打壓是個現行的政策,對於一個現行的政策在這個指揮系統當中的關鍵人物想擺脫責任,這在以前幾乎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雖然也不是獨一無二的。薄熙來曾經就有過一次,當年有一次薄熙來出國訪問被法輪功學員起訴了,也是在這個網站上有人發了一條據說是他身邊人說的話。說的什麼呢?說的是迫害法輪功是黨務系統;不是政府系統。身為省長的薄熙來,不應該負責任而應該去追究省委書記聞世震的責任。
當然我們知道在迫害法輪功的時候執行者個人的選擇是很重要的。在政府官員位置上就有人自己選擇積極參與迫害的,而在黨的系統內也有人拒絕參與迫害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法輪功學員的起訴只針對個人而不是針對組織,也不是針對政權。無論怎麼說,是周永康授意的也好、是他手下人自作主張的也好、是其他人編的也好,這篇報導它的出發點的基礎都是一樣的,就是這次對律師、對維權人士、對作家、對藝術家的打壓是不得人心的。誰都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主犯、是主要的操作手,換句話說從中央最高層都沒有願意、都沒有敢於承擔個人責任了。
這是我們剛才說如果這篇報導的是假的話。如果這篇報導講的是真的,就是說沒有經過中央政法委,下面的公安部和國安部就自作主張制定出一套抓人的方式、制定出抓人的名單來,那就表明中共的系統是完全處於一個崩潰狀態了。嚴格的說就以前開玩笑的說,就是無政府狀態了。
中共它不是沒有規矩的,它是不遵守人類社會的正常規矩,像國際法,各國通用的法律,其實在中國制定的憲法和法律至少在表面文章上,它多多少少還是裝模作樣的模仿了一些國際通用的法律標準,但是它就是不遵守,哪怕它自己制定的。那麼是不是就沒有規矩呢?不是的!中共它有一套自己的規矩,但是它不公開說,如果說這裡的報導是真的話,就是中共現在自己的規矩被打破了,沒有人執行了。
比如剛才提到的,說是帶走一些危及社會安全的律師問話,也就是說北京市的警察,具體的說就是國保總隊,或者是具體的某個區的國保支隊,它就有權力去確定哪個律師是危及社會安全的,就可以帶走問話,這就完全亂套了。因為對於警方的立案、調查、警方證據的收集和處理,律師提出疑問和質疑是他們的職業所要求的。而如果警方就有權力來決定誰在危害社會安全的話,他當然會毫不遲疑的把在法庭上向它們提出挑戰、質疑、質問的這些律師帶走問話。這是一個荒唐的地方。
第二個警察是打手、是肌肉,但是卻得到了可以判斷誰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思想罪的權力,這個是腦子的權力,現在肌肉掌握了腦子的權力,這樣的後果一定是一片混亂。第一個倒楣的就是外交部發言人,她不得不在媒體的追問下,說出法律不是擋箭牌這樣的國際笑話。
中共的所作所為,它要捅簍子要在國內外出醜是必然的,因為它和人類的普世價值為敵,和世界潮流為敵,不過在這之前它做壞事的級別還是比較清楚的,高級官員可以做大壞事、捅大簍子,而低級官員只能捅小簍子。現在這個事件當中,如果這篇報導是真的話,那麼也就是說市一級、區一級的警察也有了捅國際簍子的權力了。而且這已經變成中國現在的常態而不是偶發事件。古今中外哪一個政權走到這一步的時候都不可能再維持下去了。好,謝謝大家。
──轉自《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