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6日电)陆方同意将菲国遣送到大陆的14名台籍嫌疑人移交台湾,法务部今天指出,本案与主权争议无关,跨境案件应考量如何有效制裁犯罪,不宜动辄视为主权争议,否则不利共同打击犯罪。
去年12月菲律宾和中国大陆在菲国马尼拉地区逮捕涉及跨国诈骗嫌疑人,今年初并将14名台籍嫌疑人遣送大陆。法务部上午表示,陆方同意将14人及卷证移送回台,估计6月间由刑事局人员前往押解。
法务部表示,此一事件遭部分人士渲染成主权争议,法务部甚感不妥,国际间普遍认为,在涉及数国(地区)领域及人民的犯罪,向来均属“管辖竞合”范畴,所涉及的行为地、结果地及被害人、犯罪行为人所属国籍均有权管辖。
面对此类案件,法务部认为应以由何地管辖对于合作打击犯罪及顺利进行侦、审程序最为有利的角度思考,不宜动辄以主权争议视之,否则不利共同打击犯罪。
法务部指出,现今各国人士往来交流密切,跨境犯罪案件增加,侦办此类案件应以有效制裁罪犯为优先考量,否则在无法掌握境外证据情况下,贸然将境外嫌疑人遣返回台,最后因证据不足无法将其绳之以法,对国际及两岸间合作打击犯罪及境外被害人均属伤害,相信多数国人也无法接受。
法务部认为,今后对于跨境犯罪的管辖,在顾及人民权益前提下,为有效惩治不法,促进国际及两岸打击犯罪合作,不应排除以“最便利法庭原则”为解决管辖竞合的选项。
法界人士指出,所谓“最便利法庭原则”,就是对于跨境犯罪,以最方便搜集、调查证据,最有效制裁犯罪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庭为优先考量,不必然非得将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嫌疑人遣送回台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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