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軍事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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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表示,依目前掌握新事證,原確定判決認定江國慶行凶的事實,顯有重大爭議,已影響原確定判決的結果;經審查後,裁定開始再審。

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當時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於86年遭軍方槍決。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民國85年間原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案,日前經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均為江國慶的利益聲請再審,經審查後,認為聲請有理由,於今天裁定開始再審。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指出,依目前掌握的具體新事證,原確定判決認定江國慶行凶的事實,顯有重大爭議,已影響原確定判決的結果,而認為聲請有理由,所以做出再審的裁定。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進一步表示,因江國慶已死亡,不用言詞辯論,逕由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及軍事檢察官以書狀陳述意見後,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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