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國國會通過 台歐經合協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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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26日電)斯洛伐克國會歐洲事務委員會25日(當地時間)通過支持台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決議案,這也是斯國國會繼去年通過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後,再支持台歐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

這項議案的通過,充分顯示斯國會對台灣的肯定與友好支持。

斯國會在決議案中指出,台灣經濟實力及市場潛能符合與歐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資格,有助於強化台歐盟雙方經貿,且台灣在區域供應鏈及研發方面的領導地位,有助於歐盟長期成長與競爭力。台歐盟雙方排除非關稅壁壘及貿易障礙後,有利於市場准入及經濟成長。

決議案同時表示,台海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助於歐盟在台公司拓展進入大陸市場的安全性。兩岸經貿穩定發展為歐盟提供向台灣、中國大陸以及亞太地區擴張的穩定條件。

中華民國駐斯洛伐克代表李南陽對斯國會通過這項決議表示歡迎,並指出,台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不但有助於台灣與歐盟整體經貿發展,也有助於台斯間投資及經貿交流,是一項創造三贏的策略,各方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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