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連搶麻將場 男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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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5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新北市39歲有竊盜前科的楊姓男子出獄後再度犯案,持槍在3天內連搶3戶打衛生麻將的民宅,恐嚇賭客交出財物。法院依強盜等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3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新北市39歲有竊盜等前科的楊姓男子,民國98年假釋出獄後,因知悉友人打衛生麻將的地點,竟夥同另外3名兄弟,持槍闖入民宅內,以跑路需要生活費為由,恐嚇賭客交出財物。

判決書指出,楊男等人在3天內連續行搶3處民宅,成功得手新台幣3萬多元,被警方循線逮捕到案。楊男被逮後,為規避刑責、掩飾身分,還冒用哥哥名義應訊,並辯稱雖然持槍,但都是被害人自願交出財物,無強暴、脅迫他人之意。

法院審理,法官認定楊男攜帶凶器,恐嚇他人交付財物,已達到致使他人不能抗拒的程度,因此依強盜等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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