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9日電)銀行吸收存款必須按法定比率計提存款準備金,目前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應提準備金分甲戶和乙戶;其中存款準備金甲戶不予計息,存款準備金乙戶為反映銀行資金成本,予以計息。
不過,為防外資炒匯,源自於外資活期存款的準備金乙戶內的資金,依據央行去年12月30日發函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
中央銀行將於明(20)日起調升準備金乙戶利率,源自於活期性存款部分年息由0.203%,調升為0.233%;源自於定期性存款部分年息由0.986%,調升為1.043%。
由於央行在3月31日召開第一季理監事會,決議升息半碼(0.125個百分點),目前大多數銀行已配合央行升息,調升了存款牌告利率;因此為反映銀行資金成本,央行自明日起調升存款準備金乙戶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