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8日訊】同中共塑造的諸多英雄形像一樣,小小年紀就“英勇就義”的劉胡蘭一直紮根在中國人的腦海中。在小學課本中,在中共的宣傳中,是如此描述其最後一刻的:
1947年1月12日,因叛徒告密,劉胡蘭被國軍閻錫山部隊和當地地主武裝抓捕。在國軍的威脅面前,她堅貞不屈,大義凜然地說:“怕死不當共產黨!”國軍於是將同時被捕的6個革命群眾當場鍘死,但劉胡蘭毫不畏懼,從容地躺在鍘刀下。時年15歲。
只是中共的宣傳中忘記了提及一點:劉胡蘭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犯。按照法律來講,欠債還錢,欠命還命,從這個意義上講,國軍殺死劉胡蘭似乎也不是毫無理由的。
劉胡蘭,原名劉富蘭,1932年10月8日出生於山西省文水縣的一個中農家庭。母親早亡,父親劉景謙續娶胡文秀為妻。胡文秀將劉富蘭名中的“富”字改為自己的姓氏“胡”,從此便稱劉胡蘭。
8歲時,劉胡蘭上了小學,10歲起參加中共兒童團,為八路軍站崗、放哨、送情報。1945年10月,劉胡蘭參加了一個月的中共文水縣委舉辦的“婦女幹部訓練班”,11月,即擔任了村婦女救國會秘書。1946年5月,劉胡蘭調任第五區“抗聯”婦女幹事;6月,劉胡蘭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並回到雲周西村領導當地的土改運動。
1946年,國共內戰爆發,國民黨軍隊進攻中共根據地,文水縣委決定只留少數武工隊堅持鬥爭,大批幹部轉移上山。當時,劉胡蘭也接到了轉移通知,但她主動要求留下來秘密發動群眾,配合武工隊打擊國軍。
在此期間,劉胡蘭將雲周西村村長石佩懷殺死。起因是石佩懷曾接受國軍閻錫山的命令,為國軍準備糧草、錢款,遞送情報,這自然被信奉馬列主義的劉胡蘭視為敵人,遂與他人一起將其殺害,為中共分憂。(問題是:難道送送情報就罪當致死?)
石佩懷被殺後,閻錫山部決定實施報復行動,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劉胡蘭被捕被鍘死的那一幕。既然劉胡蘭殺人在先,死就根本談不上什麼光榮了。只是誰讓其小小年紀就學會了殺人?而且殺的是同村中的長輩?是誰讓其忘記了人倫之道?答案不言自明。
誤入歧途的劉胡蘭,真是可惜了。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