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指使越南政府逮捕法輪功學員遭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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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4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中共當局指使越南政府,于2010年6月,將兩名向中國大陸轉播《希望之聲》的越南法輪功學員逮捕、關押。並在今年4月8日受到非法審判,兩人律師指出,他們只是行政過失,並沒有犯罪。據越南警方說,他們的調查是因為中共給越南政府的一封信件。

30歲的武德中(Vu Duc Trung)和35五歲的雷凡譚 (le Van Thanh)為姻親,都是法輪功學員。2010年6月,兩人因涉嫌使用天線設備從河內郊外的1個農場向中國大陸轉播《希望之聲》,遭到越南公安部和國家政治安全局逮捕。

律師:法輪功在越南合法 學員沒有犯罪

武德中和雷凡譚的律師說,廣播內容主要談及有關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的情形,並沒有導致越南任何政治與社會的脫序後果。在越南沒有任何法律條款明文規定取締法輪功,任何指控和拘留兩名法輪功學員都無法無據。

去年11月初,律師向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請願書,要求立刻無條件釋放他的兩名當事人,並指出警方的非法拘捕應視為「行政過失」。

『無國界記者』亞洲部主任本傑明•伊斯梅爾(Benjiamin Ismail) 對《美國之音》說,武德中和雷凡譚兩人沒有獲得許可而經營電台應該只是行政過失而非刑事指控。

伊斯梅爾說:「他們將受到刑事指控,而不是根據實際違反的規定受到處罰。他們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放送節目,這雖然違法但並不是犯罪。他們播出的是『希望之聲』的預錄節目。」

《希望之聲》電台總裁:為制止迫害 學員行為正當

《希望之聲》電台總裁曾勇在獲悉這一消息後,即發表聲明。曾勇向《自由亞洲》表示,武德中和雷凡譚是出於對中共政權殘酷迫害法輪功導致大量無辜民眾死亡和傷殘的不滿,通過廣播向中國人民傳遞真相,以阻止迫害的繼續發生,這是大善大勇、維護人權和正義的正當行為。

曾勇說:「1948年通過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指出:『每1個人都享有意見表達的自由;這項權利包括不受幹擾地表達觀點,以及通過媒體尋找、接收和傳播資訊與觀點,並且不受國界的限制。』武德中和雷凡譚所進行的廣播,沒有傷害和影響越南國內的任何人,僅僅是出自良心,而且在履行聯合國人權宣言所賦予的基本權利。」

曾勇表示,他已經致信越南政府,表達對越南當局拘押和審訊武德中和雷凡譚的嚴重關切。並期望越南政府和有關當局能夠明辨是非,不要順從中共侵犯言論自由和迫害人權的行為,不要追隨中共的腳步迫害法輪功,給自己背上1個無謂的歷史恥辱。希望他們能夠儘快釋放武德中和雷凡譚先生。

《希望之聲》是網路、短波和中波兼有的廣播電台。其面向中國大陸的短波廣播。除揭示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真相外,還傳播中國民主運動和維權運動以及西方民主社會的資訊。

中共黑手伸向亞洲鄰國

「無國界記者」說,它對中國(共)當局在媒體自由方面對其亞洲鄰國施加壓力的最新證據感到擔憂,同時敦促越南政府給予兩人公正審判。

今年3月,「無國界記者」譴責了印度尼西亞政府關閉該國巴旦島的1家華人電台的做法。

名為「新紀元(Radio EraBaru )」的華人電台長期跟蹤報導法輪功成員在中國受迫害的新聞。印尼政府承認,中共曾要求印尼官方採取行動,但否認其行動與中共政府施壓有關。「新紀元」的台長可能因此面臨6年的刑期。

另外,印尼因懼怕中共,雅加達法庭拒絕了法輪功學員提出有關於針對印尼當局禁止法輪功在印尼註冊為合法組織上訴決定。

新加坡也曾發生多起法輪功學員因在景點,公園給中國游客講真相,而被驅逐或者被逮捕的事件。事件讓人懷疑與中共插手有關。

美眾院議長誓言支持中國宗教自由

據《自由亞洲》報道:電4月6日,美國眾院議長博納會見了已退休的原天主教香港樞機主教陳日君,並在見面之後發表書面聲明。博納在聲明中表示,他向陳主教保證,會毫不含糊地支持推動中國宗教自由的努力。

他強調,信仰自由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權之一,當人民的這些權利受到侵犯,美國政府不能也不應該保持沉默。

現年61歲的博納被眾議院選為眾議院院長,美國眾議院議長,是美國體制中排位第3的政治人物。

中國著名異議人士魏京生表示,這次對中國宗教自由問題的表態,博納不是感情用事。

魏京生認為:「博納的表態是一個很重要的信號。很多的美國政治家也意識到了中國的人權其實很重要,它不僅僅是中國人的人權,還關係到世界其它各個地方的形勢。」

魏京生還認為:「美國共和黨會在國內和國際事務多個領域向奧巴馬總統提出建議和修正,其中有關中國人權的問題,將成為國際問題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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