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李莊刑滿出獄無望 被追究“遺漏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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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3月31日訊】去年在重慶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判的原北京律師李莊,原本將與今年6月恢復自由,刑期將盡,却出狱无望。原因是重慶方面又開始追究其「遺漏罪行」,即他在代理「涉黑」案件時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包括涉嫌「詐騙」。

據《財新網》消息,重慶新聞發言人3月29日晚稱,李莊遺漏罪行經當地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已移送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重慶官方消息稱,李莊案宣判後,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目前,重慶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受理該案。

李莊曾是重慶打黑案中,“黑老大”龔剛模的辯護律師,後被龔剛模舉報“偽造證據、妨害作證”被捕。

2009年12月10日,重慶市公安局以李莊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中涉嫌偽證犯罪為由,對其立案偵查。12月30日,在法庭上,身為被告人的李莊頻頻向法官和檢察官提出重慶檢察院和法院應集體回避;應強制龔剛模等證人出庭等。

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宣判,案件用60多天即走完警方立案偵查、檢方審查起訴、法院一二審,整個過程的法律適用和程序瑕疵備受爭議。

李莊案終審判決後,在江北區看守所服刑,家屬多次要求見李莊,當地警方均以案件還在偵查中為由拒絕安排。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重慶公安和檢察機關追究李莊“遺漏罪行”不止一個,涉嫌“詐騙”是其中之一,若法院判決此罪名成立,刑期恐在十年以上。

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周波31日表示,李莊涉案的具體罪名日後將予公布。

香港《明报》报道,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李步雲在談及李莊案時表示,李莊案的最大警示是不能否定律師制度,在法治還不成熟的今天,還須進一步維護律師的權威、強化律師制度。

有網絡評論人则说:“司法不獨立,想整人太容易了,信手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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