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煉法輪功被迫害精神失常 狀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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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3月19日訊】北京密云县居民楊正文的妻子張淑榮,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至精神失常,歷經4年治療無果,四處告狀,皆狀告無門。以下为楊正文自诉:

2003年11月7號5個警察拿搶來抓我老伴,因兒子出面主檔(不是煉法輪功的)也被戴上手銬和老伴一起給抓走了。抓人的叫王繼偉,

我愛人被他們折磨成殘廢這個事是真的,我從04年6月16號,向縣委書記夏強(譯音)反映,向北京市委書記劉奇還有王琦山等所有的領導我都給寫過信,就是沒人管。

然後從06年向密雲縣檢察院,07年向團和檢察院,(北京市有個檢察院專管監獄和勞教所的叫團和地區檢察院)反映,因為團和檢察院和密雲縣檢察院給的書面答复相互矛盾。

團和檢察院說,你愛人被送到勞教所的當天,就是病人,被送進內部醫院進行搶救,可密雲檢察院不承認。因此08年奧運剛開始的時候,我向北京市檢察院去控訴,可是他們不讓我去,說我去就把我逮捕,我就向北京市檢察院寫了控訴狀要求複查,把這兩個檢察院的答复作為複印件一同寄去。

09年北京市檢察院責承密雲檢察院調查,密雲檢察院對我的訴狀還是沒聽清把公安局警察的這個違法行為,違反人大常委會決定、違反治安處罰條例(這是國務院的)、違反看守所條例、違反國務院信訪條例、違反信息公開條例等,把這些違法條例統統給否定了,在鐵的事實面前(人殘廢了,喪失記憶,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能自理)在這一事實面前公然否認。

我問老伴,警察把你抓到哪裡去了,她說不知道,就說好象是關在一個很小的鐵籠子裡,不能提這事,一提這事就哭,還說我好了就找公安局,悲慘透了,

我一個人照顧不了她,兒媳婦現在什麼也幹不了就是照顧她,另外還請了一個護工,一天給100都沒人願意幹,太累了,我和孩子說,我都60多歲了,死了就死了,你們別把我孫女餓死就行了,我兒子說,我賣血也得養活你,兒媳婦說照顧我們,現在家裡的狀況相當慘。您能不能跟北京市檢察院聯繫一下讓他們調查一下。

我向上級機關反映,他們就推回到下邊,下邊就說,這個事你沒法上訴,煉法輪功的都這樣,她抓來之前就有病,我說我妻子沒被抓之前是個非常健康的人,能幹所有的家務勞動,還帶我的孫女,為什麼在密雲縣公安局蹲了25天的拘留,就變成了殘廢了,他說沒唉打,自己折騰的,這就是不講理,看守所的那個飯沒法吃,一聞就吐,在看守所期間聽說就喝了點棒子麵稀粥。

公安局就說她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然後我就在檢察院的監督下和公安局直接對話,我向他要求出示拘留我愛人的法定理由,然後是公安局和檢察院都不答應,我要求對我寫的訴狀的每一句話進行駁斥,他們都回答不上來,沒發駁,我也稍微懂一點法律,從憲法到看守所條例,還有1957年國務院勞教條例我都有,他們沒有一個環節是合法的,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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