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刊文呛姜瑜 向外交部发声

【新唐人2011年3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马宁综合报导)一向以敢言著称的大陆媒体《南方周末》,发表评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来回应中共外交部3月3日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和在场外国记者因采访待遇受阻问题发生激烈交锋。

中国发生的第3次茉莉花集会在北京王府井附近,几名外国人受警察盘问殴打。中共警方对外国媒体采访集会事件采取强硬手段。在3月3日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和在场外国记者因采访待遇受阻问题发生激烈交锋。

记者质问关于采访条件的537号令是否已经失效,并追问究竟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姜瑜含混而强硬地回答称,“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姜瑜的相关言论引发中外舆论哗然。在3月17日《南方周末》的“方舟评论”栏目中,曾代理重庆“李庄案”的著名律师陈有西作为特约评论员,发表题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的评论,不指名地回击了姜瑜言论。

在评论中,陈有西隐晦地指称“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法治转型的艰难。”他进一步分析称,这种言论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

针对姜瑜的言论,陈有西明确表示,法律应当公正而无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即使是罪犯也不例外。

就近年来法律界出现的“法治倒退”悲观情绪,陈有西不置可否地称,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他进一步指出,诸如“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等雷人话语层出不穷,“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

敢说真话媒体步履艰难

南方报系一向以敢言著称。不过,像《南方周末》这样,在中共严控新闻自由环境下,敢于说一些真话的媒体,每一步也是步履艰难,几年以来已经换了不下三任总编辑。

2001年因报导了当时震惊中国的张君案,对张君案中深层次的值得反思的农村问题和劳教问题以及武汉体彩丑闻进行了纵深报导,引起高层的强烈不满,并对该报进行了整顿总编辑被免职,责任编辑被开除公职。

2003年,南方报业集团高层遭“洗牌”。那次人事调整主要涉及副总编一级,社长范以锦和总编辑杨兴峰没动。而广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处长张东明空降南方集团,出任集团副总编,兼任《南方周末》主编,彰显“党管报纸”原则。

据称,这与当年该集团所属的《21世纪环球报道》在北京人大政协期间发表专访异议人士、前毛泽东秘书李锐的文章,呼吁政改并批评邓小平,以及《南方周末》以24整版专刊为即将离任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评功摆好”有关。

《南方都市报》在当年北京“两会”期间呼吁国际社会介入调查广东SARS疫情,以及《南方日报》日前有关“国有企业整体退出竞争”的报导,引发北京当局的批评。

《南方周末》2009年在访问奥巴马后,有关采访报道被中宣部在其他大陆媒体及网上封杀。

国内资深媒体人高瑜表示,中共当局通过各种手段对大陆媒体高压严控。一旦出现与当局不同声音的媒体人就会被撤换。很多媒体人就是因为写了反映时弊的文章,而受到处罚。

《看中国》:媒体是社会的公器,而不是一家一姓、一党一派一集团的私器,中国普天之下的媒体是党媒,做党的“喉舌”。

中国新闻要进步,就要恢复高度的自由和荣誉,恢复民间自行创办新闻媒体的权利,打破媒体垄断局面。一个民族不能总是按强权的意志停滞不前,历史是往前走的,新闻自由就是照耀文明进步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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