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李美坤採訪報導)中共兩會期間,各個地方政府在地方和北京的抓人監控活動越演越烈,地方關押上訪人士禁止進京,高度嚴防成了北京不和諧的景象。各個省、縣、鄉付錢給中國信訪局工作人員,才讓地方政府“截走訪民”。
在國家信訪局截訪的車輛
信訪局借兩會發橫財
信訪局門口到處是“截訪的人” 並公開與警察買賣訪民
據知情者透露,訪民從前門進信訪局填表格,各個省、縣、鄉付錢給國家信訪局工作人員,才讓地方政府“截走訪民”。
一個訪民聽聞信訪局工作人員私下交談,一個工作人員問:你今天收了幾萬?第二個工作人員說:我今天才收了5萬,你呢?第一個工作人員說:今天才7萬多!交一個才給3千,太少了!第二個工作人員說:你怎麼收錢和聯繫的?第一個工作人員說:來之前就打電話並付錢,小案子給3千,大案子給5千。
訪民無助的維權呼聲
我叫穆帆(譯音)63年5月出生,83年進入武漢市石油集團新業石油有限公司,從事財會工作,2001年7月31日我的孩子出生,在分娩前我在家休息養胎,對公司的情況毫無所知,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9、27、26條的規定,女職工在懷孕、產期、哺乳期是不允許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新業石油有限公司解除孕婦待產期我的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鑒於此我訴求如下,就是恢復我的勞動關係,補償我的經濟損失,我現在在北京,我很榮幸,借助國際媒體的採訪,請兩會代表關心民生,為祖國的安寧,盡人大代表的天職,還我生活的權利,恢復我工作的權利,我一個人的訴求直接影響我年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少年的生活,盡快還我人格。
我是湖北武漢黃菊的(譯音),我叫丁玉蘭,我的兒子叫汪磊,被他人殺害,公安收黑錢,不給立案,我請求兩會代表監督立案,懲治公安的腐敗,還給我死去的兒子一個說法,還一個清白。
我叫任沙春,我是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礦山街人,我哥哥任起會一家3口人,2001年被河南人殘酷的殺害,然後公檢法做假證,把3個殺人嫌疑犯都改成未成年,都沒判死刑,有一個判15年,我請求媒體和各位正義人士,來幫我監督公檢法,幫我主持公正。
我叫李玉鳳是河南省焦作市人,借兩會呼籲監督公、檢、法、司的工作,他們現在太壞了,他們殘害人的手段真是百花齊放。我們要人權,我們要生存,要吃飯,要生命,要房子,要家……
兩會期間公佈的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涉及維穩的“公共安全”開支達6244億元人民幣,總額和增幅均連續第二年超越軍費開支。巨大並且年年遞增的維穩開支被質疑用非其所,捨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