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4日訊】為方便凍結在加拿大的外國官僚的資產,加拿大政府週四推出一項新的凍結國外腐敗政權資產法案。
這項“腐敗政權資產凍結法”,將授權政府,迅速凍結此類資產,該法案填補了加拿大法律上的一個空白。
加拿大最近遵循聯合國決議,凍結了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的資產。但當政府試圖凍結其突尼斯家族的資產時,發現缺乏適當的法律依據。突尼斯前獨裁者,齊納阿比丁本•阿里的姐姐和姐夫住在蒙特利爾。而新法律使加拿大能很快凍結前突尼斯獨裁者的資產。
新法案規定了三個條件:第一,資產所有者曾任該國高官,第二,該國目前處於內部動亂﹔第三,資產凍結有益於國際社會。
根據這項法案,資產凍結期為五年,並可酌情延長。
外交部長勞倫斯坎農指出表示作為一個捍衛民主、人權和法制原則的國家,加拿大支持所有力爭擺脫暴政、實行民主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