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訪民李莉投訴中共當局對她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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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2月27日訊】山西省太原市訪民李莉因17年的冤案未得解決而長年上訪,屢遭中共北京市公安的迫害,迫害中對其採用各種酷刑,刑訊逼供,精神折磨,將手反拷在鐵凳上,強治鼻刑、灌鹽水,遭侮罵、毆打、戴械具、關小號,水裏放安眠藥,向臉部、大腿中間陰部等処噴射辣椒水等,致使其身患心臟病、腎病、肝囊腫、大肚病和視網膜動脈硬化等病。以下是其向新唐人的投訴稿。

一、中共的刑訊逼供 致使她患心臟病

受害人李莉山西省太原市人,因17年的冤案未得到解決,於2009年3月、5月兩次在美國領導人西拉里、佩洛西來京訪華時,想面見兩位領導人,向她們呈述自己的冤案,並希望兩位領導人關注中國人權,卻被中央政法委錯誤指令嚴查,將其行為錯定為“喊冤事件”組織人。因我長年上訪,我的自由及電話早被公安監控,被監控下的受害人于2009年5月27日,被不名身份人(受害人認為是他們黑社會人員)抓後扔關進了北京市某派出所,在這期間,有五、六人就開始了審訊,審訊後就給予行政拘留後又轉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期間,東城分局預審、市局便衣,國安局不下30人的組成專案組,對其受害人進行審訊,要受害人承認自己和他人是共同組織煽動“喊冤事件”的組織人,其並拿出趙春紅的口供說,她已承認是我和她等人組織喊冤。受害人當時就對審訊的人員說:“我沒有組織任何人去喊冤,我說她承認她腦子有病,我沒有組織,你們可以去問你們抓了50多個訪民,讓他們指認我是否是組織他們去喊冤的。其科長(張利剛)侮罵我,你xxx腦子才有病,不老實有的是辦法收拾你,信不信”,其後,又對受害人進行了精神折磨,起初是早中晚提訊,不讓午睡,直到晚間睡覺時才讓我回到監室休息。之後,又不分白天黑夜,晝夜審訊,不僅不讓我睡覺,還不讓喝水,並在受害人打盹時重敲擊桌子,又用大燈強光照射受害人,之後又開始侮罵、毆打(警號:022194)受害人,並說如果在毛澤東時代,整死受害人,受害人也是白死。已被折磨得渾身浮仲的受害人我,只能拒絕提審,而專案組和看守幹警卻指令在押人員強行抬出我強行提審,再後後來,因我不是“喊冤事件”的組織人,專案組和看守幹警得不到他們所需要的口供,就給受害人我加重重刑,戴上30斤重的腳鐐和手拷,就這樣40天的苦難經歷,受害人的身體身猶如煎熬,精神倍受折磨,給受害人帶來數多病症,烙下終身的病根心臟病。

被勞動教養一年的受害人于2009年7月轉回東城拘留所後,結案後仍然一直被強行提審。在這期間,受害人經常心慌得一點不能進食,受害人一直誤認為自己是胃上有了病,而其看守所和專案組還一直不放過受害人,並對受害人繼續迫害,被關在小號的受害人我身戴械具,又遭到看守警官和所長(李軍)的侮罵和毆打時,心臟病第一次發作(當時我並不知道是心臟病,經服用速效救心丸和複方丹參藥片後,我才知道自己被折磨得了心臟病),8月11日其他五位被勞教的訪民送勞教所,而受害人2小時後,卻被崇文門公安分局轉到北京市拘留所。

二、中共酷刑折磨致使她得大肚病

8月11日,被轉到北京市拘留所的受害人,第二天又被崇文區公安分局、市局、國家安全局近20人組成的專案組領導突擊審查(全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提訊的問題和前東城區公安局一樣,也許是因為身體的原因或者是當時的氣氛,他們軟硬兼施,受害人承受不了精神折磨,到第三天提審時心臟病復發,差點送命的受害人經急救4小時後,住進公安醫院,而公安醫院卻不告知受害人是什麼病,卻告知說你沒有病是復查。當時受害人說沒有病要我住什麼醫院,於是受害人我拒絕住院治療,5天后帶病出院,出院後因身體沒有恢復好,心臟病又多次復發,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專案組人員還是不放過受害人,並根據我的身體狀況,採用不同的方式折磨,不是強抬提審,就是欺騙受害人(以看病為由)到場所以外的地方提審,並指著錄影上的喊冤人說,這是誰、誰、誰吧,採用嚇、哄、騙手段誘騙口供,企圖將受害人定性為煽動“喊冤事件”的組織人。專案組審訊時(國家安全局某人)說“如不老實交待,就將撤銷我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從新走刑事程式,判決受害人”。並在受害人多次心臟病復發時不給予治療,靠自行慢慢緩解(有被關押的頭班人員為證據),有時還故意採用受害人無法忍受的語言刺激受害人犯心臟病。之後,市拘留所看守強行將受害人從小號抬到審訊室,將手反拷在鐵凳上,並強治鼻刑。反復數次進出後,才灌鹽水,當時的受害人五臟六腑好比翻江倒海,同時還給受害人戴上特製帽子,受害人頭痛難忍,並對受害人侮罵歐打,卻出此言:我們對你採用各種殘酷刑,但不會讓你死得那麼痛快,讓你慢慢經受折磨。其所長張豔說:“中央讓這麼做的”,受害人還因不接受他們的提訊、坐板、值班,就經常戴械具關小號。有一次,所長張豔還在受害人的水裏放安眠藥,讓受害人昏睡2天2夜(48小時)都醒不來,在市拘留所關8個月,其中3個月關在小號地茅上鏈著後,受害人受盡了多種酷刑,又出現了一種奇怪的大肚病(肚子大得時候就象懷了8、9個月的孩子),犯病時經常胸悶、喘不上氣及肚子脹氣難受,受害人多次要求到所外看病就醫,卻遭到拒絕。

三、公安用辣椒水行兇使她視網膜動脈硬化

被北京市公安酷刑折磨出:心臟病、腎病、肝囊腫、大肚病的受害人。又再次遭受市拘留所採用辣椒水行兇,噴受害人眼睛。其行為應該是離2010年的春節不到2月的一天,那天犯病時肚子大喘不上氣,其所不僅不給治療,科長由長江(警號:013348)等人採用更加惡劣手段,強行將受害人從被子裏揪出來戴上手拷,拉著手拷一直拖到提訊室,後又將雙手反銬在審訊室的凳子邊上,科長由長江(警號:013348)坐在受害人的背上,其酷刑使受害人疼痛難忍,受害人喊土匪流氓打人啦,他們的行為告訴受害人,他們就是一群土匪流氓,因我大喊不停,他們又從新將受害人的雙手拷在一起拖坐在凳子上後,用兩瓶辣椒水兩人同時左右噴射受害人的臉部和大腿中間陰部,後因受害人左右抵擋,又造成受害人腋下、背部、臂膊等部位都受到辣椒水的燒傷,受害人受到辣椒水噴射後,鼻涕、眼淚和口水止不住的流,當時受害人根本沒有反擊的餘地,任憑其行為的侵害,直到受害人心臟復發,才停止其行兇。之後,所長張豔讓其趕緊把窗門打開,隊長趕緊拿來棉號服給倒在地上的受害人蓋上(因為當時人從被子揪出來時,我只穿著背心和秋褲)。數小時後,又將受害人關在小號(禁閉室),楊所長和張豔副所長戴著公安部配備的眼罩

到禁閉室繼續威脅我說,如果你再喊的話,我們就用消防器材整你。後因我繼續大喊,科長由長江(警號:013348)又再次用辣椒水噴射。幾天後,我的身體部位多處起泡發炎,他們怕造成嚴重後果,才給我藥物治療。臨近春節的兩天,他們才領我到公安醫院去看大肚病。病情檢查的結果未告知受害人。有一次所裏抽調我受害人出來為他們賣東西,我才在洗手間無意中看到自己臉部被毀成一張黑臉至頸部,到四月六日,被捕的受害人從市拘留所被崇文分局轉到崇文看守所時,受害人仍然留有大面積因辣椒水燒傷的痕跡,崇文看守所並做了因辣椒水燒傷原始記錄為證據。

李莉

電話:1863613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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