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平二二八 復名證書發近千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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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2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7日電)二二八事件64週年,受難者家屬當年積極爭取象徵平反的「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自民國92年頒發第1張給二二八受難者陳忻,由家屬代領後,至今已發出964張。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明天開館,總統馬英九將出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廖繼斌表示,去年申請「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達120件,約3、4成受難者家屬願意由總統頒發。

他說,「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對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而言,是具憲法層級精神撫慰的最高象徵。

廖繼斌正是當年要求政府頒發「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的推手。他說,民國85年8月,叔叔廖德雄聯繫其他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等14人,向當時的總統李登輝請願,請求總統頒發回復二二八受難者名譽證書。

廖繼斌表示,原本政府準備以「大赦」方式塗銷二二八受難者罪名,但受難者家屬無法同意,堅持「受害者非犯罪者,無犯罪何來赦免?」

政黨輪替後,廖繼斌整理行憲以來相關總統令與總統訓令,突破法理限制,確立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可請求總統具名發給回復名譽證書;幾經波折,終於在92年完成相關法規建制,家屬爭取過程歷經近7年。

廖繼斌表示,申請回復名譽證書,92年約200件;93年略降;96、97年分別剩下5件左右;98年僅2件;去年增加到120件左右。

他說,回復名譽證書除由總統、行政院長署名,證書內容指出,「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剝奪了許多台灣人民寶貴的生命與尊嚴;在這塊土地,烙下了深刻的傷痕;政府痛感道義責任,願意誠摯反省;決心與人民共同正視歷史真相,正確傳達於後代;建立台灣永遠的和平。」政府希望藉回復名譽證書,撫平二二八家屬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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