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大社會危機幾何數升級 五日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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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2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王子琦綜合報導)一項調查顯示,2010年平均每五天就有一起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發生。其中司法執法類危機較多,河南、北京、湖北、廣東等省危機多發,近半事件要驚動兩級及兩級以上政府組織。有分析指網絡媒體的曝光、監督作用不可忽視,而中共不敢面對引發危機的製度問題,今年的社會危機只增不減。

網絡媒體成危機首發媒體

1月27日,上海交大《2010中國危機管理年度報告》出爐,報告顯示,2010年有72起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比09年的60起增加了兩成。同時, 社會民生、反腐倡廉、官員(家屬)不當言行是2010年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關注的焦點。

報告提到,2010年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發生地較為分散,涉及全國29個省,而從行政級別來看,地市是危機輿情高發地帶。

調查發現,危機傳播迅速,33%影響較大的危機都是在事件發生的當天曝光的,網絡媒體正日益成為危機輿情的首發媒體,67%是由網絡首發。微博異軍突起,成為危機輿情事件曝光的主渠道之一。

根據2005年發表的《社會藍皮書》,從1993年到2003年間,群體性事件已由一萬宗增加到六萬宗,參與人數亦增加到307萬人。中國政府其後不再發 布有關數字。

而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最近接受《瞭望東方周刊》訪談時透露,從06年到2010年,群體性事件的數量增加了一倍。他沒有提及具體數目,但對照藍皮書的數字和平均增加速度,去年的群體性事件至少有十八萬宗。

該報告還指出,危機輿情事件有發生快、消散也快的特點,但2010年仍有43%事件不能在本級政府解決,要由兩級及兩級以上組織進行幹預,才能平息。

研究事數據又顯示,各地對公共危機輿情事件的應對能力有待提高,建議加強危機輿情的監測、預警分析能力和對新媒體的運用能力,轉變危機管理觀念,注重與受害方的溝通處理,以及不要隱瞞事實和封鎖消息。

2010年中國十大群體抗暴事件

2010年,中國大陸社會矛盾頻繁爆發,維權抗暴急速升級。從上訪、請願、自焚、下跪,發展到武力對抗、槍殺和罷工等群體性事件,日漸增多,網絡上評選出2010年中國十大群體抗暴事件如下:

1, 馬鞍山萬人群體抗暴當局催淚彈鎮壓

2, 江西九江數千民眾怒砸鎮政府掀翻數十警車

3, 張家港醫院“吊水門” 死者頭七萬人抗暴

4, 山東濰坊維權抗暴趕官砸車扣22輛政府車

5, 昆明城管打下跪老太民眾激憤燒數輛警車

6, 雲南昭通大規模群體抗暴當局抹黑

7, 蘇州高新區群體抗暴事件呈持久戰

8, 廣西民眾抗污染怒砸鋁廠爆大規模群體事件

9, 抗徵地廣西上千村民砸翻多輛警車

10, 四川民眾抗暴派出所被砸局長挨打

2011年危機數將持續增長

經濟時政評論員草庵居士和中國過渡政府總統伍凡在一次訪談評論節目中提到,近10幾年來,中國出現了大規模的維權運動,一共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開始於上世紀的1999年。廣大的法輪功學員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到北京中共國務院上訪,到天安門廣場示威,進行了英勇的長期的反抗。

第二階段開始於2002年至2003年。當年從河南鄭州、開封等城市開始,緊接著是大慶油田,遼陽鐵合金廠爆發了大規模的下崗工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生存權的工潮,引起全國各地呼應,這些工潮被中共鎮壓下去。

而中國不少維權人士認為,“維權”這個概念始於“孫志剛事件”。 2003年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街頭因沒法提供身份證,被強行拘留於廣洲收容所被活活打死。這事件後來導致3名法學博士許志永、滕彪和俞江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指出收容遣送辦法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規定,違背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要求撤銷。

第三階段是從2008年開始,7月1日楊佳在上海襲擊市公安局是維權運動轉向暴力反抗的標誌。2009年5月10日發生的鄧玉嬌事件,加速推動維權運動向暴力反抗方向發展。

草庵居士還指出,由於中國工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許多,中國工人工資比官員低許多,而統治階層長時間不給勞工表達管道,工人罷工的現象將來也會越來越蔓延。

另有評論指出:由於中共根本不敢面對引發危機的製度問題,今年的社會危機只增不減。

義助黃琦主理《天網》的蒲飛:危機只會以幾何級數增加,2011年亦不例外,最終將如北非般火山爆發。

當局應順應民意

華聲在綫發表評論文章指出:當局順應民心才是解決危機輿情的最好辦法。

文章說,自從出現互聯網以後,地方政府官員的一舉一動就都在人民的視線之下,想遮塊黑幕都難。

如“天價煙”的周局長,“日記門”的韓局長,“公湖變私湖”的權力張狂,“為誰說話”的盛氣凌人,海外考察的公款旅遊……,強拆的哀痛,豆腐渣的無奈,民生的艱難,弱勢的呻吟,這些都使習慣於信息閉塞時期思維的官員惊惶失措,甚至由此牽出貪腐而落馬的也不乏其人。

而廣大網民也越來越認識到互聯網表達訴求、反腐的快捷、安全、相對有效,所以就以互聯網為反腐利器,進行反腐、維權。  

文章指出,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但是執政者不但不能正視輿論,反而漠視民聲,愚弄民意。可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那種認為群眾愚蠢,自己聰明的領導,認為我大權在握,小民能奈我何的領導,遲早會翻筋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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