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楊雪綜合報導)1月2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河北官二代李啟銘飆車撞死女大學生案在河北省望都縣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又曝出冷門,辯方竟搬出李是中共“預備黨員”作理由,求法庭輕判,令受害者家人和網友大怒,斥“黨員就可以逃避法律嗎?”同時,民眾強烈質疑此案的司法獨立與司法公正。
事發去年10月16日晚,李啟銘在河北大學飆車撞死女大學生陳曉鳳。李被保安截查時,竟搬出父親壓人。“我爸是李剛”更成內地流行語,譏諷官二代仗勢欺人,無法無天。
據一直跟進本案的大陸記者王克勤透露,李啟銘在庭上痛哭流涕,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李在庭上陳述,10月16日案發當晚,他和另外四個男生聚餐喝了兩斤半白酒,自己喝了“一壺”。撞人前“看到前面有人影,鳴笛,減速,左轉,撞沒撞到人不知道”。李啟銘在最後陳述時表示自己不記得是否說過“我爸是李剛“,但學校保安證言稱,李啟銘確實在保衛室說過此話。
李啟銘辯護律師辯護意見:李本人認罪態度好;其父李剛積極“舉債”進行民事賠償;李在校和實習期間表現良好,是預備黨員,請求法院量刑三年,並施予緩刑。
李啟銘辯護人出示了其在保定電視台實習期間的優秀表現證明,河北傳媒學院的預備黨員證明。
控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提出對李啟銘判刑三到七年,但也認為其行為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情節。未當庭宣判,法官擇期宣判。受害者陳曉鳳哥哥陳林對這一罪名卻表示不同意。他說,他曾提出申請要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李啟銘,但被駁回。
陳林表示,我感覺庭上說得辯論的都是扯淡!畢竟我妹妹走了,回不來了。我對李啟銘辯護人說他之前表現良好,預備黨員請求減刑,感到很憤怒!不能因為是黨員就能逃避法律懲罰。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殺人兇手,當時我握緊拳頭放在腿上。
案件將擇日宣判。因眾多記者到法庭採訪,當局大為緊張,派人以“協助採訪”為理由一對一跟踪監視。
庭審現場王克勤博文追擊報導
大陸揭黑記者王克勤在微博上現場直播案件的庭審。以下是一部分內容:
9時開庭,7時許,望都法院外便拉了一百米左右的警戒線,站著兩排警察。8時整,陳家五位家屬和胡律師先後進入法庭,並被接受安全檢查,手機等設備要求交出。8點13,押著李啟銘的3輛警車開進法院旁邊的公安局大院。庭外,幾十名記者在外守候著。
之前,法院准許陳曉鳳家七個旁聽席位,今凌晨法院把發給陳家的七個旁聽證收回,而今早只給六個。
據悉,法院此前預演過三次庭審,並特意為李啟銘購置了一新囚車。八點十三分許,李啟銘被押送進法院。庭外一位拍照的美聯社記者被審查登記。
開庭已半個小時,但守候在外的記者未見到李啟銘父親李剛進入法院,另一受傷者張晶晶及家屬也未見進入法院。在法院旁設有媒體接待室,每一位記者都有望都縣宣傳部的工作人員“一對一的服務”,並領到一張“河北大學”10.16“案件媒體記者服務指南”。
法院外圍觀群眾越來越多,馬路對面近乎幾百市民停留觀看,交通擁擠。一中年圍觀婦女說,自己特意趕來圍觀,“看看怎麼判,太猖狂了,說我爸是李剛,像這個事他爹都該判,仗勢他爹!“他爹是局長,歷害吧?”
庭外一圈群眾在接受媒體採訪:“李剛是局長,肯定貪污,貪官貪得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中國法治社會只對老百姓有約束,對官員毫無辦法”,“李啟銘仗勢他爹的權勢,太囂張了,老百姓看到這個事肯定不願意”
庭審結束,陳林及胡律師走出法庭。李啟銘被囚車押送出庭。
司法獨立與司法公正受到質疑
受審嫌疑人李啟銘之父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他的身份的特殊,會不會左右庭審公開?
儘管在望都縣中級人民法院的大門上貼著一紙公告,稱該案將“公開審理”,但許多媒體要求旁聽時,卻被以“法庭太小,無旁聽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絕。進入庭審的只有新華社,保定日報等幾家媒體。
官方選擇了5家媒體與其達成“協議”,報導時採用提供的新聞通稿,以換取旁聽資格,以示“公開審判”。
鳳凰網論壇中的一篇博文“怕光的庭審能作出什麼樣的裁判?”指出,法庭太小,就真的找不到更大的法庭嗎?雖然允許了五家媒體記者旁聽,但也只能發通稿。其目的顯然是限制記者報導的重點與內容,只能按照通稿起草方口徑說話。這樣的公開,是何種公開?輿論不禁要質問:怕光的庭審,能作出什麼樣的裁判?
網友teng就被辯方稱李是“預備黨員”求得減刑發表看法:如果被告李啟銘真是“預備黨員”的話,能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一點都不奇怪,共黨的創始人馬克思信的是撒旦魔教,自然是不把人的生命當回事的,在大陸中共特權下,民眾的生命更被漠視。中國的民眾必須覺醒,看清共黨的本質,中華民族才會有希望。
署名Tian易摘的網友在中華網(China.com)上留言:為什麼不以蓄意謀殺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李啟銘?
天涯網站(Tianya.cn)上一位網友寫道:如果不對李啟銘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將很難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