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9日訊】我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泰達公交公司職工,張建中,男,50歲,電話:13102240525 .幾年來我和我的同事們就公司經營管理中,特別是公司主要領導人董文勝、黃濤(女)存在的腐敗、亂紀等問題,多次聯名向天津市和開發區多個有關部門及領導(中紀委)進行了舉報和反映。對於我們反映的問題,各級領導及有關部門至今也沒有不給的回复。完全漠視我們廣大職工的合法權利。這是一種包庇、姑息國企領導人腐敗亂紀的行為,是在犯罪。(博訊 boxun.com)
在告狀無門,萬般無奈之下,為了使我被瘋狂報復和迫害的問題得到解決(以班車晚點為由給以我處分並長期不停地扣發工資等諸多報復行為),為減少國有資產繼續變相流失及再次避免我們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被進一步侵害。在今年3月7日,我到北京希望向社會及黨和國家有關部門表達我和職工們的訴求。但我的這一行動,卻遭到了被舉報人更進一步的瘋狂報復。他們利用公安機關的“強制力”對我實施了非法拘留(我曾行政訴訟,法院卻不受理)。公司領導人並以此為藉口將我開除單位,僅以暴力手段壓制、威脅我(們)的舉報和控告。
在4月14 日,我又先後到天津市紀檢委和市信訪辦再次反映問題(在05年曾致信多個部門)但是實際情況卻又讓我大失所望!
在天津市信訪辦和紀檢委兩處,接待人員回答我所反映的問題不屬於他們管。讓我繼續找(我們曾經找過多次的)基層機關的有關部門。並且在我(們)看來本是他們的監督、監察職責的事情他們卻似乎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
幾年來被舉報、控告的腐敗亂紀者更是猖狂至極,安然無恙。我(們)的尊嚴、人權多次被踐踏而依法維權卻遭到了被舉報人通過國家機器來實施進一步的報復。如今的社會就是這樣的和諧嗎?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泰達公交公司領導人的腐敗、亂紀行為以及開發區、天津市各級職能部門的失職、瀆職問題進行舉報和控告。希望相關部門能給我(們)及社會一個答复。因所反映的問題太多,只列大致情況如下:
一、分配製度不合理
04年期間,公司對工資及獎金的分配進行改革,最終的改革結果是每個職工的年收入普遍降低了約1.5萬元.而公司中層領導們的收入卻大幅度提高了5萬元左右(且不包括小金庫的收入)。而經理級別的工資更是保密。作為一家(政策扶植)企業,在完全依賴財政每年4000多萬元補貼才能“生存”的企業,如此的工資分配政策,無疑是一種“殺貧濟富”的行為。而且公司領導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開拓經營,降低成本上,而放在所謂的工資分配改革及如何花(撈)錢上。
當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企業改革的真正目的只能是一個:為使某些人能名正言順地多撈錢找到“合理、合法”的理由。
二、考核制度不公平,更無問責制。
公司出台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僅是針對我們這些駕駛人員和普通職工製訂的,而且都是懲罰性管理措施,更不要談獎勵了。如:一些責任心強的職工自從駕駛新車直至車輛報廢都沒做過大修,也有職工多次拾到乘客貴重物品及錢財而不昧,主動上交。卻從來沒有過任何獎勵和鼓勵。而對於其他管理崗位以及公司各位領導,無論是管理還是決策,隨意性則很大,都沒有任何實質性考核及問責制。
(1)在公司車輛維修過程中,所購配件價格極高、質量次等嚴重問題,多年來一直是廣大職工反映最強烈的問題。配件的好與壞直接影響到人的生命安全。其所購其他物品也是“能買貴了不買對了”,其寧可花高價購買外省劣質產品,也不買質優價低的本地產品。而花8萬餘元買錯了的配件寧可存放在倉庫也不去退換。而這一切我們職工也沒有看到有誰來承擔責任,領導只能享受權利和利益!難怪庫存價值五、六十萬元的汽車新配件,僅三、四萬元就處理給了“關係”戶。
(2)公司一輛班車曾經在京津塘高速公路上因大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地點距離高速出口十幾公里,在高速公路因大霧全程封閉且公安部門都難以對事故車輛及人員進行施救的情況下,而公司領導卻盲目安排救援,使其救援車輛在途中再次發生交通事故,致使本公司員工又多人重傷(每日新報有報導)。
(3)在公司對外經營的汽車修理門市部中,因公司領導管理失職,致使人為的違規操作,發生了嚴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害和公共財產損失。本屬於嚴重的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及領導人的責任,但公司領導人及開發區領導卻一味袒護,使這兩起影響極大的事故不了了之。更沒看到有誰對多起重大傷亡事故負責。
媒體的相關報導
三、企業領導濫用權力,無法無天
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公司領導董文勝、黃濤(女)獨斷專行,不受法律規章約束,不遵守相關法律政策,更不顧乘客和駕駛員的生命安全,違法運營。勾結交管警察將20餘輛報廢的大客車底檔非法改成正常行駛的車輛檔案,逃避檢查。以致車輛多次被扣。(當時曾有新華社記者打算曝光此事但還是因為自身利益的顧慮沒能介入)。這無疑是凌駕於法律法規之上。為自己撈取好處和資本;廠務不公開,企業領導拒絕接受職工監督。重大事項不公開,職工沒有任何知情權,職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被嚴重剝奪。如在職工不知情的前提下,公司為每名職工花五、六百元辦理了某銀行的住房基金儲蓄。按銀行的規定如果不存入一定資金那麼這五、六百元就作為銀行的手續費了。至此,職工的這一銀行卡幾乎都沒存入資金而被廢棄。
四、決策缺乏民主化、科學化盲目上投資項目。服務於乘客的車輛不符合標準,60多人的座位只能坐40餘人。人為地造成了資源浪費。用肆意侵犯乘客利益等手段謀取不道德的利益。如乘客購買的月票是走高速路的票,而公司領導卻長期不許司機走高速路,這無疑增加了司機交通事故的風險且事故連連,在侵害了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加深了司機與乘客的矛盾。盲目決策已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且這種後果對於企業的發展和職工的利益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傷害。同時,也激化了乘客與司機之間的矛盾。也為領導人日後伺機報復駕駛員找到了“合理”的藉口。
五、領導工作作風惡劣
1.泰達公交公司領導對待職工的批評和舉報,不是認真反省,進行溝通改進,而是採取對聯名反映意見的員工進行瘋狂打擊報復的手段來壓制不同意見,僅以司機每月超出油耗0.1升都要扣工資,而且對司機車輛的檢查更是雞蛋裡挑骨頭,以此來堅持著所謂的權威,以至有的職工被報復的“自殺”或氣絕“身亡”或已流浪街頭。更為踐踏人權的是,在某司機不知情的情況下,扣發其工資,強迫其司機購買指定手機。時至今日,所扣工資也沒退還其本人。具體剋扣了多少工資,其司機也不得而知,更是無處說理。
2.企業領導隔三差五,飯局不斷,上班時間找不到人。或者工作時間裡酒氣熏天,利用職權在公司內隨意安置五朋六友,更是將八姐九妹之類以各種形式安置在高薪之位。就連公司的許多長期協作項目也都由其親朋好友“承包”,所付費用也比市場價格高出許多。人為地加大了企業的成本。
3.雖然在購置車輛及生產設備等決策上給企業帶來了巨大損失,而公司領導仍藉機接受生產廠家的回饋到歐洲等地“考察”。在此後的時間裡公司領導又多次安排其親信們用公款一同出國“考察”。利用不透明的製度,不受約束地謀取個人利益。就連公司的食堂也是由公司領導的“親友”來承包。多年來,職工們對質次價高的飯菜的反映更是強烈。且食堂不是按實際就餐人數結算(不划卡、不計數),而是按公司的在冊人數付款。這樣一來,每天有近百人不在本食堂就餐,而這些人數的飯費依舊付給了供應商。並且多次發生職工就餐後上吐下瀉事件。雖然職工們的意見很大,但也只是敢怒不敢言。這無疑又是公司領導人一種變相撈錢的手段。
4.供熱法規定,企業職工可以從企業報銷城市集中供熱的部分初裝費用。但泰達公交領導卻以公司經濟效益不好為由不給職工報銷費用。一方面,他們以效益不好為藉口,拒不給付職工應得的福利;另一方面,他們又肆意亂花公款,大吃大喝,旅遊消遣,任意揮霍!僅在一豪華旋轉餐廳宴請公安人員的費用,一次就達幾萬元。公司領導集體外出“考察",其中一人客死他鄉,而且就其死因和地點(酒桌?泡房?)及“因公犧牲”的撫慰金都在保密之列。
5.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被舉報人的包庇
在2005年底,我們幾十名員工代表聯名向市和開發區管委會及泰達控股公司有關部門領導就有關腐敗違紀問題進行反映。時隔很久後,泰達控股公司安排了組織部長張銘和負責紀檢的薛XX了解情況(兩人之一的親屬在公司近一年不上班而白拿工資)。
在向職工(由領導指定)了解情況過程中,兩位聲稱對公司經理的“違法、違紀”情況進行了查證,但強調“收入分配、用人問題、所購配件價格、投資失誤等諸多問題”,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問題”,而不是他們兩人調查範圍之內的事情。最後對職工說:所反映的問題“部分情況不屬實”。隨即兩人又像徵性地對公司辦公室人員提出了幾條建議而草草收場。而對確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屬實部分及對舉報人的打擊報復至今沒有任何部門及任何人給以任何答復和處理。國有資產變相流失、管理上人為地製造混亂,各項法規制度被踐踏。職代會上多數人不同意的事情,也被領導強行全票通過了。在選舉職工代表過程中,弄虛作假且不當場唱票,而是將選票拿走待轉天后唱票。這麼嚴重的違規問題,我們投訴後竟沒有人管,上級部門的態度和行動讓我們徹底失望,而被舉報、控告的公司領導人卻非常囂張!且在職工大會上公然叫囂:“一些人舉報的力度還不夠,你們到哪告(我)都不怕,大不了換個地方(單位)還當頭兒(領導)”。為此職工們轉天又去有關部門告狀。由此可見,自上而下,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保護傘(鏈)?職工們不得而知…..
現在,我們按照法律法規的指引去行使我們的權利,卻困難重重,阻力重重,危險重重!那些被舉報及被控告的人不但得不到查處,而且傲慢狂妄,對舉報者肆意瘋狂的報復和迫害及嚴酷的打壓。有些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失職、瀆職,實際上已經和被舉報、控告的違法亂紀分子沆瀣一氣,互相保護。而就幾年來職工們多次聯名所舉報的問題,至今沒有任何部門及任何領導做出任何的回复,且每次都將舉報人的名字提供給企業領導這一事實充分說明了腐敗鏈的勢力範圍。而主管開發區紀檢和信訪工作的領導人原是泰達公交公司的副經理佟某。現在市政府的某重量級領導人是不是被舉報人的保護傘(後台),人們更是心知肚明。顯而易見泰達公交公司所暴露出的問題,事實上是利益集團在驅使著。每年所得到的幾千萬財政補貼,實際上也是利益集團的某些人利用“扶持”公司的名義將資金合理地變相“洗”出來。難怪公司的加油站可以用幾萬元的化妝品發票來沖賬。即使上級部門來查帳也只是老子查兒子的過程。
現在,泰達公交公司領導人可以用各種藉口將職工開除,以達到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目的。人心渙散,且不斷發生重大交通傷亡事故,更沒看到有誰對此負責。現在我被公司領導人藉口開除了,並失去了生活來源且被報復的病魔纏身更無錢醫治。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向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關係裁決,且仲裁委員會(頂著壓力)支持了我的“立即恢復勞動關係”的訴求。而泰達公交公司領導人董文勝、黃濤(女)拒不執行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繼續阻止我回到工作崗位。且串通上級有關部門(保護傘—後台)干預及利用法院自身的可操控性來故意拖延“勞動仲裁糾紛”案件的審理和判決,使得勞動仲裁委對這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裁決被法院人為地製造成了案件的審理、判決遙遙無期。由此可見,腐敗的利益集團是多麼的猖狂和惡毒。現在我只有到處乞討、流浪。這就是我(們)聯名揭露腐敗及揭露國有資產變相流失所付出的代價。這樣的代價,在廣大職工中得到的是同情和讚許。而在天津有關政府部門(公安、信訪)的官員們那裡得到的卻是諷刺、挖苦和譏笑。難道開發區的改革開放只是為了讓某些領導人可以濫用職權,不受法律法規約束來為自己謀取利益的地方嗎?
幾年來多次舉報竟沒人管,舉報人為何都遭報復? ? ? ?
說明:以下這封致天津濱海委書記苟利軍的舉報信,是我的同事在08年10月交上,可至今仍沒回音。舉報者也多次被報復,且在09年前夕被報復的險些喪了命,命雖救活了,可人卻廢了。請注意了!在開發區主管紀檢和信訪工作的領導,原是泰達公交公司的副經理。如今,苟利軍走了,來了個何立峰。是換湯?是換藥?還是…?還是…….?
利軍書記:您好,我是泰達公交公司職工盧培勝。今向您反映公司法人代表——董文勝及女副經理黃濤等領導欺上瞞下,打擊報復舉報人和不同意見的普通職工。我原是修理車間的職工代表,2004年3月,當時以董文勝為代表的領導班子提出所謂薪酬改革,當時的職工代表大會上以放幻燈的方式把職工的各項收入捆綁一起公佈,並以崗位不同再分配。這樣職工本來不高的收入,又都普遍降低了很多。而所謂管理的中層都大幅提高了許多。職代會上,我和多位代表沒舉手同意這種“殺貧濟富”的改革。本人一直在公司材料庫房負責管理,知道一些具體的採購渠道、質量、價格等較為敏感的問題,和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這自然成為領導眼中釘,肉中刺,伺機對我進行報復。在公司車輛修理車間,所謂承包實際上是承包了權利和利益。其負責人是既不懂技術又不懂管理的甩手掌櫃夏某。如,公司的一輛普通大客車做一次二及保養就要一萬多元,外單位做一次二級保養又是多少錢?這說明了什麼?在這種材料貴、工時高、浪費大、漏洞多的管理方法及所謂的承包的子公司不難看出公司領導的真正目的又是什麼? ?
1.2004年8月,經理董文勝讓修理車間對其使用僅幾個月的新帕薩特輪胎和輪輞共5套進行了更新。總費用近4萬元。其替換下來的5套輪胎放在由我保管的庫房。 2004年11月24日由運營3隊隊長陳彤和李立新、郭景春到庫房要將5套輪胎及輪輞拉走。我要求提供出庫手續,而車間主任到現場,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將物品拉走。對於此事,人們不難想像;在什麼情況下一同更換這5套價值近4萬元的輪胎。然而,這些物品就這麽稀里糊塗的消失了,難道這不是盜竊公司財物嗎。
2.公司在05年底有20餘部大客車更新,而在更新前將各車的新備胎計20餘個拉到已出租給個人的原8大街庫房裡(本應入公司庫房的)。再後來這些新備胎就不知去向了。
3.自05年舉報公司領導腐敗、違紀後。領導為了銷毀證據,又將價值五、六十萬元的新配件,僅以三、四萬元就處理了。另外還搭上了近6噸的待修的配件,其中還有價值8萬餘元的一台新發動機也就被這樣處理了。這讓領導終於可以踏踏實實地睡大覺了。
4.公司修理車間的管理混亂,不只是採購問題多,就連報廢機件和材料及廢機油等物品也是稀里糊塗。我要求上級部門對公司原來所賣的物品進行清查。
5.董文勝作為一名法人代表又是怎樣做的?新場站(現在的公司)於05年建成至今,所建的新檢測線存在很大缺陷,本單位的大型客車不能檢測,而車一上線設備就燒,為此,單位的幾百部大客車不得不去往返近20公里到洞庭路檢測線去檢測(每車一年四次二級維護上線)。幾百部大客車每年又造成多大的損失?
6.公司當時花了巨資購買了全自動洗車設備且這些設備至今不能用。還有車間購買的“翻轉機”等大量設備也不能用,這些又說明了什麽問題?共產黨的國有企業就這樣搞嗎?每年上級給的幾千萬元財政補貼就這樣使用嗎?
7.公司領導的所謂管理又是怎樣呢?行政用車不知有多少輛。公司領導每人一輛外,就連大排量6缸油老虎都在使用,更是夜不歸宿。 07年行政用車的油票就丟了59張,查到劉鑫時僅查出了49張,另外10張哪裡去了,為什麼沒再追查,而只開除了劉鑫一名司機。這是一人所為嗎?共產黨的企業就這樣“管理”嗎?
8.公司的42輛燃氣大客車用了不到5年,全部更換發動機,每台發動機的價錢8萬多元,而且不算工時費。這又是什麼原因,且這筆錢又由哪裡出?
9.本人因公及被報復致殘,作為女副經理,對我還在沒有人性的進行瘋狂的報復,至今,有許多事情仍然不給解決。公司有的職工常年不上班,既不是老弱,又不是病殘,公司還給上保險、公積金等。每月還給800元生活費,至今長達幾年時間。可職工實際有病需休假的卻每月只給300元工資。這又是為什麼?
作為公司的一名職工,我無法容忍泰達公交這群人面獸心的傢伙,道貌岸然地打著改革的旗號,為謀取自己的個人利益而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職工的利益。這就是我們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我希望上級領導能夠把關心群眾落實到行動上,而不要停留在口頭上。我們不希望天津開發區成為腐敗分子的樂土。我相信上級領導會為我和廣大職工主持公道。我將用鮮血和生命捍衛自己的尊嚴。
泰達公交職工:盧培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