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9日訊】近日,雜誌《老照片》的創始人馮克立在網易博客撰寫了一篇名為“幾幅不宜發表的照片”的文章,深入的剖析了新華社攝影部的圖片資料中不宜發表的“內在奧妙”。
大約在上個世紀90年代前後,新華社攝影部的圖片資料開始對外開放,收取些費用即可。圖冊悉為攝影部存盤的原始資料簿,每張照片下面都附有詳細的說明文字,多是校正或對圖片的批語,諸如“不宜發表”、“曝光不足”、“左邊的人裁去”之類。這些批語,不經意地透露著那個年代拍攝和選取新聞圖片的標準,頗耐尋味。
不宜發表照片之一:榮毅仁奢華的居家生活仍不宜發表
馮克立提到一次,去挑選一組拍攝於1956年公私合營時的照片,記錄了榮毅仁奢華的居家生活。畫面有榮家軒敞的別墅外觀、家中的康樂棋室等等,其中一張是他的兒子麵帶微笑半蹲在庭院裡,一手拄著獵槍,一手提著一串被擊斃的麻雀在展示給人看,隨附的說明文稱其積極響應“打麻雀”的號召。工作人員看後說,這些照片要送領導審查,結果一張也沒批准。那些曾經被大張旗鼓炫示的照片,經過了幾十年的歲月塵封之後,竟也變成了“不宜發表”的,其中的奧妙,一想便知,那個時代的人很窮,官方是不想讓人民知道領導是如此奢華的,所以掩蓋了官員的真實生活。但這張圖片沒有被館方放行。經過了幾十年的歲月塵封之後,仍然“不宜發表”。
不宜發表的照片之二:“三五反”期間宣傳攻勢
另有兩幅當年被歸入“不宜發表”後經《老照片》刊佈出來的照片,是“三五反”期間,上海滬光電影院前即景和宣傳隊員在上海弄堂裡教唱歌曲。拍攝這兩張照片,意在反映上海“三五反”運動中強大的宣傳攻勢。原本張貼電影海報的電影院門前,糊滿了巨幅宣傳標語和宣傳畫;男女老少被召集起來學唱“同一首歌”,不過歌名是“兩條道路由你挑”,其中唱道:“不法奸商你聽著,兩條道路由你挑……”
這樣兩幅如實記錄了當年滬上社會風貌的新聞照片,當初為什麼未被允許發表?只要仔細端詳一下這兩張照片便不難發現,它們與後來習見的那些經過精心設計擺佈的新聞照片有很大不同,構圖沒有那麼集中,主題似也不那麼鮮明。即如滬光電影院門前即景那張照片,畫面裡匆匆走過的那幾個哈腰弓背、一身疲憊的中年男子,與背景中那些赫然在目的畫幅和標語,構成了一種曖昧且不確定的關係,是因為他的照片中‘話太多’,會引人遐想,與新聞宣傳所追求的“旗幟鮮明”自然就大相迳庭。
不宜發表的照片之三:60年代
第1張是1960年代湖南某築路工地,而照片中低著頭、徒手走來的一位戴眼鏡的男青年,讓畫面一下子變得有些撲朔迷離,難以定義。第2張是1960年代北京集會遊行的場景,喊口號者的激情投入與身邊人們的木然表情,形成了鮮明對比,引發了觀看者對眼前集會的多重想像。
而今天的遊行、集會、民主與自由都是被國家所不能容納的,新聞的生命在於客觀與自由,而在所謂“主題先行”的支配下,我們的新聞攝影難免要自縛手腳、走入歧途了。假如各個報社或通訊社把當年被“槍斃”掉的那些新聞照片搜尋出來,出版一部攝影集,我們半個世紀以來的歷史,會不會要因此做一些改寫呢?
──轉自《看中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