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3日訊】陸客自由行,外傳陸委會研擬在2011年清明節,採「試點試行」,先開放上海、北京居民,來臺自由行,每天500人,不過,觀光局要求旅行社代辦證件,還得負擔保責任,跑一個得付10萬,這規定讓旅行社覺得很不公平,因為可能賺不了多少錢,卻得承擔很大的風險。
中國客一團接一團,來臺旅遊,阿里山,幾乎可說是天天被中國團塞爆,不過,外傳,陸委會擬定2011年清明節,可望開放中國客自由行,不再定點旅遊,讓全臺各地景點,都有機會賺進人民幣。
旅行社業者李奇岳:「(開放陸客)自由行對台灣人民經濟是好的,因為它可以百業受惠。」
促進台灣經濟,旅行社樂觀其成。而中國客自由行初步規劃,採用「試點試行」,也就是先開放上海、北京兩個城市,一天上限最多500人,而且來臺資格限制,必須在中國沒有不良記錄,而且要有存款或是房地產證明,以及年收入15萬人民幣,大約75萬臺幣,還有銀行金卡,這些條件至少得符合兩項,才能放行。
篩選算嚴格,不過,要開放自由行,幫忙辦證件的旅行社,看好,卻不免哀哀叫,因為中國客來臺,觀光局要旅行社,負擔保責任。
旅行社業者李奇岳: 「我們必須要繳交100萬的保證金在觀光局。那如果說有(中國人)滯留未歸的話,那我們會被罰1個人10萬塊的擔保金。 開放(中國客自由行)對我們來講 ,不是旅行社可以賺得到錢的客人,開放自由行還要負擔擔保責任的話,那我個人是不願意做這樣的生意。」
辦證件不過只賺個幾百元,逃一個 卻得付10萬,旅行社找觀光局協調,卻始終還沒定論,開放中國客自由行,爭議,恐怕還有得喬。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