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4日訊】香港政府計劃在2012年實施適用於金融機構的新法例,打擊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活動。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星期三繼續討論條例草案,有業界表示,法例實施有困難,包括難以界定政治人物。
會計師公會前會長區嘯翔在會上表示,實施打擊洗黑錢新例面臨許多法律上的困難,尤其是法例中如何界定政治人物。
香港會計師公會前會長區嘯翔:“譬如現在國內很多人士都來開戶口,國家這麼大有很多不同政府級數,可能是他的親戚,可能是他的姨媽姑姐開戶口,究竟進來開戶口這個人是不是政治人物,在我們這個會計行業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找換匯款代理商會理事鄭惠娜指出,條例規定日後找換店必須清楚寫明最終的匯款人和收款人,但是業界有一半業務是透過中間人,提供最終的資料有困難。找換業界並批評銀行常在沒有任何具體理由下取消找換店的銀行戶口。
塗謹申議員批評港府建議的做法,讓銀行變相取消找換店的牌照,只會讓如中銀這樣的銀行獨大。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塗謹申:要想取消哪個就哪個,這個情況有漏洞,如果立法後再有這現象,我想壓力更大,整個社會覺得太離譜。
港府官員強調,由於許多人透過金融體系去洗錢,修訂條例後能令警方在調查時有理據和資料追蹤。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攝影 剪輯:潘在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