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0日訊】大陆山東省東營市原副市長陳興鑾在任職的7年間受賄2100萬元,而且生活極為腐化,令人髮指。在任職期間,情婦多達到十幾個。陳興鑾於12月16日收到二審判決書,由一審死刑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大陆媒体《大眾日報》相關的報導指出,農家子弟、大學教授、副市長、巨貪,這是陳興鑾的人生軌跡。從踏入仕途到落入法網,時間只有10 年。
1957年5月,陳興鑾出生在沾化縣的一個小村,他在家排行老三,是家中惟一的男孩。在那個位於黃河尾閭的小村子裡,他的童年時光幾乎是在半飢餓狀態中度過的。 1975 年,18歲的陳興鑾成為沾化縣農業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員,3年之後,他考取了華東石油學院,成為一名大學生。
他在從政不久便大肆收受賄賂,貪汙、挪用公款,最終成為一個“日進萬金”的巨貪。生活及其生活作風極為腐化,包養情婦情婦多達到十幾個。
陳興鑾與2008年8月22日淩晨被捕,經過陳興鑾的妻子徐亞麗交代,在黃島,陳興鑾有兩套房子裡藏有大量購物卡、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放在一些鞋盒子和一個黑色的塑膠袋中,還發現近百個信封,每個信封裡裝著5000到50000元數額不等的現金,信封上面都寫著送錢人的名字。
2010年4月29日,陳興鑾受賄、貪汙、挪用公款一案在日照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一審判處陳興鑾死刑。 12月3日二審判決由一審死刑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報導還講,幾年來,早已有接連不斷的控告舉報陳興鑾涉嫌違法違紀的信件,面對這些信件陳興鑾都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並聲稱是有人在誣陷他。
在其任東營區區委書記時,在東營東西城之間建起一個新城區。然而,也正是這項占地44平方公里、投資3億多元的大型工程,陳興鑾從中累計收受賄金650萬元。
一些下屬為了職務的升遷或能在仕途上獲得關照,也頻頻找陳興鑾活動,從村幹部到一般的科局長,甚至平時的同事,只要是送上門的,陳興鑾基本上是照單全收。
經查,自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陳興鑾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89個單位或個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186.87萬餘元;貪汙公款共計人民幣98.37萬餘元;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650萬元。
据陳興鑾貪污一案的涉案人員說:“陳興鑾的生活作風極為腐化,其任區委書記後,情婦一度達到十幾個,在社會上影響很壞。”
網友說,現在的當官的哪個沒有情婦,當官的有情婦是中國的一大特色,誰沒有情婦證明他的官當的窩囊,沒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