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村民抗議村委會領導簽署低價賤賣土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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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報導)因為不滿村委會領導簽署低價賤賣土地合同,星期三,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土塘村有超過500位村民,在常平鎮鎮政府門口舉行了抗議活動。

東莞市常平鎮土塘村村民代表黃敏祺星期三晚間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2007年5月21號,土塘村村支書黃沛龍私自和常平鎮鎮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簽署了將土塘村500畝土地出售的協議。黃敏祺說,黃沛龍在徵求民眾意見的時候,隱瞞了這些土地是「永久性出賣」的重要事實。

「一萬塊一畝。因為在我們村裡面的幹部心裡『我們賣地就賣給外商來辦工業需用的,我們收管理費的。50年你就10萬塊可以賣。但你每年都要給3,000塊管理費一畝,每5年遞增10%。我們村裡面沒有永久性賣地』。」

黃敏祺告訴記者,週三的抗議活動因為村民越聚越多,常平鎮鎮長陳滿新出面和村民進行了談話,並表示會幫村民找到簽署協議的黃沛龍,但是從早上11點一直拖到下午3點,陳滿新最終給村民的答覆卻是找不到黃沛龍,因為黃沛龍已經辭職不幹了。黃敏祺說,陳滿新鎮長最終給村民代表們寫了一張字據,表示會考慮上訪民眾提出的徵地合同補償訴求,將與土塘村村委會重新討論,在明確徵地合同的補償標準後再作答覆。黃敏祺表示,他不覺得鎮長寫這麼一張字據有什麼用。

「我們要求超過50%以上的村民同意,他又不肯。」

本台記者多次致電常平鎮鎮政府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無法進一步瞭解詳情。

黃敏祺說,很多人都以為東莞附近的村民很富有,事實上,以土塘村為例,暴富的大都是村、鎮、鄉的領導幹部,85%村民生活仍非常貧困,都覺得還不如回到以前靠種地吃飯的生活。

「這種當官的自己就有幾千萬、幾個億增加。我們這裡農民為了800塊一份掃地的工作,天天去抽籤,天天去爭。」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表示,根據黃敏祺提供的情況,土塘村村委書記黃沛龍的做法,顯然是違法中國國家「土地法」的規定。

「出讓集體的土地應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來決定,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過土地主管部門的批准,報請縣裡面的或者省裡面的,如果面積超過了《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權限範圍,有些還要報國務院批准。如果是出讓給開發商搞工業用地或者房地產開發,首先要轉為國有以後還要經過拍賣程序的,所以村支書個人來替政府簽這個協議,顯然法律上是無效的。」

劉曉原表示,目前中國各地的鄉鎮都在大張旗鼓地搞「拆村運動」、讓農民「上樓」運動。在他看來,有關當局對推廣中國農村城市化的做法還是要深思熟慮,因為耕地大量的流逝,會給農民今後的生活帶來很多隱患。

「我認為形式化擴張的這塊步子不能太快,要考慮中國實際情況。中國的農民畢竟占中國人口絕大一部分。那麼,現在你把農民都慢慢地『洗腳上岸』了。所謂『洗腳上岸』就是沒有田地了,社會保障機制又跟不上。社會問題以後會層出不窮的。」

黃敏祺最後告訴本台記者,在抗議當天有關當局還派出了特警、狼狗和水車來驅散村民,所幸沒有人員傷亡。黃敏祺說,他和村民們絕不同意將土地永久賤賣給鎮政府,如果有關部門派人來強徵土地,村民們會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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