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平議大學生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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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3日訊】日前,監察院王院長在一個分享閱讀經驗的公開場合,談及大學生打工賺錢,認為是賤賣大學黃金時間,把黃金時間當成石頭賣掉,真的是「笨死了」。這一席話引發廣大討論,大體上不認同王院長說法的居多數。

關於大學生將時間打工賺一小時八十元,是否賤賣,其實「外人」很難幫當事人下斷語,畢竟那是當事人的「主觀價值判斷」,旁人不能置喙。因為只有當事人最清楚「那段時間究竟作什麼事價值最高」,譬如說,某位打工的大學生,如果那個時間不打工就會無所事事,以金錢所得來說,當然是打工較佳,即便是王院長說的不要打工應該讀書,但在該生眼裏,讀書所獲得的好處是低於打工所賺的報酬,他選打工不是頂理性的嗎?怎能說他笨?

在王院長眼裏,「書中自有顏如玉 ,書中自有黃金屋」,但在那位大學生眼裏,讀書的價值卻低於打工賺得的金錢呢!或許這位大學生以後可能體會到大學生涯讀書的價值很高,而後悔當初將時間用作打工。不過,我們不能以未來的判斷來評斷以往抉擇的好壞啊!王院長是可以將自己的經驗提供給大學生們參考,但不能批評人家笨。

王院長認為大學生打工普遍,主因是嚐到金錢甜美、被金錢迷惑而且打工所賺的錢用來玩樂。這個評斷受到「何不食肉糜、不知民間疾苦」的反批,因為打工的大學生,絕大多數並非賺錢來玩樂、或者家境貧窮或者貼補家用,他們也可能辦理了貸款,但貸款額度還是不夠,不得不去打工,何況貸款還得償還呢!

總之,若打工是大學生的自由選擇,就是他當時的「最佳」抉擇,是一種理性行為。其實,即便是大學生蹺課去打工,或不選擇讀書而選打工,嚴格地說,是要檢討課程和書為何不被大學生看重,或者說它們的價值為何比不上打工的微薄報酬,而不是去指責學生笨。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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