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日訊】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星期四被移送臺北監獄服刑,他因貪污罪嫌上個月被判19年有期徒刑。
星期四午間,曾擔任過兩屆總統的陳水扁在台灣警方的嚴密佈防下,從臺北看守所被移送到臺北監獄。在被移送過程中,數十名陳水扁的支持者聚集在土城看守所外,高舉看板高喊口號,警方因此加強了警戒。
上個月,法院對陳水扁與他的夫人吳淑珍等人的案件作出三審裁決。 陳水扁被判19年有期徒刑。檢察官指控陳水扁挪用總統特別基金達319萬美元,並在土地弊案中收了多達九百萬美元的賄賂。陳水扁表示這是政治迫害,並且拒絕承認做錯了。
新唐人記者戴士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