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8日訊】香港立法會一個專項委員會星期二就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有關規例進行討論。議員對用於人體移植的器官來源表示高度關注。
香港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2004年作出修訂後一直沿用至今。星期二,立法會專項委員會就政府提出的人體器官移植上訴委員會規例展開討論。食物及衛生局官員連同衛生署醫生都參加了會議,多位議員質疑6年前的制訂的條例至今是否合適。
香港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到現在2010年6年之後在講器官和移植,在醫學上或是科學上可能真的變了很多東西。如果我們視而不見,然後只是處理上訴,是不是完全足夠呢?我真是有疑慮。”
香港立法會議員余若薇:“需不需要去重新看一次這個條例是不是合適?需不需要聽取意見?我有點擔心。”
如何規管移植器官和衍生器官製品的來源,也是議員關注的焦點。專項委員會主席何秀蘭議員提出質疑。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所謂商業產品的來源,可能是從人體裏面抽出來的,那在這個過程裏面有沒有商業成分呢?又或者如果是在屍體裏面抽出來,大家接受的界限在哪裏?如果是出入口的話我們怎麼去防止我們入口的這些東西不是在活人身體裏面,打暈他然後抽出來的呢?”
何秀蘭議員宣佈將於明年1月5日舉行第二次會議,要求政府就人體器官衍生製品的範圍及供應商、進出口程序及規管,以及衛生署署長豁免產品在港使用限制的標準,提供詳細資料供議員參考。
新唐人記者辛玲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