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訊】 中國人在熱切期盼政治體制改革盡快來臨,但卻被卡在言論出版自由這一政治開放的起跑點上了。
10月11日中共黨內老干部李銳、胡績偉、李普、江平等23人發表“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要求中共執行憲法第35條,取消審批制,改行追懲制,兌現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信中痛陳香港的言論自由遠不如回歸前的殖民地時期,提出八項具體要求,包括取消媒體的主管單位、給記者以自由采訪的權利、取消對互聯網的控制、黨史無禁區、轉變宣傳部門職能等等。
這封信通過互聯網廣為傳播。對這類公開信,中國政府以前采取默殺的方式對待之,這一次卻不同,而是在最高黨報《人民日報》與最高黨刊《求是》雜志上高調地不點名反駁――不點名的原因當然是不希望為23位老干部做“廣告”。
《人民日報》10月21日發表署名“李平”的評論“如何認識言論出版自由?”這篇文章認為, “事實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會對威脅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言論進行依法處理,而決不會任其泛濫。我國依法對有關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恰恰是為了保護更多的人享有言論出版自由。”這篇文章的要害是完全回避了中國立法權由黨高度壟斷,中國的法律已經淪為統治集團用於自利的工具,運用這種法律規範言論自由本身就是個謬誤。
《求是》雜志在11月1日發表署名“趙強”的文章“輿論失控:蘇聯解體的催化劑”。該文痛陳前蘇聯亡黨亡國的教訓:“戈爾巴喬夫的新聞改革使蘇聯經過幾十年努力構築起來的社會主義思想防線,短短幾年間就從內部土崩瓦解。”然後借學者之口把前蘇聯從新聞改革到政權喪失的過程概括為:“新聞改革——媒體放開——外力介入——陰暗面曝光——群眾不滿情緒積累——反制無力——輿論徹底失控——政權喪失、國家解體。”最後表態:蘇聯“前車之鑒不遠,我們不會上當”。
11月2日,在湖南省內頗影響力的《瀟湘晨報》總編輯劉劍、執行總編輯龔曉躍被停職。為兩人引來麻煩的是10月30日該報刊發的“辛亥革命100年特刊”。湖南省委宣傳部為他們安上的罪名是“影射”。我從頭到尾閱讀了該組文章,發現被引用的史實與觀點,都來自於中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相繼出版的書籍與文章。只能說這組文章的“錯誤”,只不過是在“錯誤”的時間發表於“錯誤”的地點。於當局而言,中國如今已進入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狀態,那句“從十九世紀中葉開始,這個國家及其國民的願望,可以歸總為‘憲政’二字”,在輿論警察的眼中看來,是逼迫中共改革政治體制;那段“清廷越處處修牆,人民就越善於翻牆, ‘面壁十年圖破壁’。這近在眼前的歷史,實際上就是翻牆者對抗修牆者的歷史,修牆者的心魔之牆高到一尺,翻牆者的攀越之道必然暴漲一丈……”,自然會被當局視為對目前互聯網及思想管制的討伐。
《瀟湘晨報》事件再次表明了近十余年日漸顯化的一個事實:中國政府現在最畏懼的事物還包括自身曾極度推崇的歷史。1989年以後,當局不再強調“五四”與“一•二九”的學運性質;19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農村群體性事件日漸增多,政府不喜歡學界再討論太平天國農民革命;近幾年以來,則明顯討厭學人談論清末立憲及辛亥革命。盡管太平天國革命、辛亥革命與五四運動等,都曾被當作革命先驅運動鐫刻在天安門廣場上的人民英雄紀念碑上。這種回避,顯現了中國政府今天的政治虛弱。
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說過,“新聞自由是我們的自由的唯一保護者,而要限制新聞自由就有失去自由的危險。”至今為止,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與示威結社自由均被美國視為人民權利的根本,即保護其它權利的最基本權利。中國如果要想邁向政治開放的大道,言論出版自由仍然是無法繞開的起跑點。我衷心希望,中國能在這個“點”上盡快開跑。
原名:言論出版自由:無法繞過的政治開放起跑點
(來源:VOA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