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5日訊】今天,司法部長尼可森在多倫多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要引入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新立法,試圖以更嚴格的刑法保護兒童。
新的立法主要加強了網絡犯罪的管理,條例規定 在互聯網,電話以及其他遠程通訊設施上討論關於如何進行兒童性侵是屬於觸犯法律的行為,另外向兒童展示色情圖片也同樣觸犯法律。
司法部長尼可森:“我們向那些 侵犯兒童的人傳達的是一個很強烈的信息。”
目前已有的7項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條例中沒有強制性的量刑,比如網絡色情,暴露癖等,在新的刑法中,這些行為都要受到 強制性的量刑,刑期從 30到5年不等。
而在針對7項已有強制性量刑的犯罪行為,如 性侵犯,性接觸,持有兒童色情作品的等行為 則要面臨更嚴格的刑法。最低的刑期從45天 提高到了90天,具體刑期則看犯罪的情節而定。
議案還需要通過國會二讀等諸多程序才能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