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北京+藝術家吳玉仁被控涉嫌妨害公務罪,遭關押一百五十多天后,律師週二取得起訴書,案件將於本月中開審。律師指,起訴書內容與當事人所說的情況不同,他會再向吳玉仁瞭解事件。另外,北京律師謝燕益週二到派出所瞭解。他三日前在聖山所外被數名警員動粗的原因,警方指他們奉巿政府命令執法。
吳玉仁代表律師李方平週二(2日)表示,據他瞭解,案件上週已正式移交檢察院起訴,案件將於11月17日 在溫榆河法庭開審,並剛拿到起訴書。李方平又指,案件延遲了開庭,因為檢察院曾把此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它們可以有一個月時間完成。另外,稍後或可查看派出所內的錄像,然後作研究。
他說:這個跟我會見吳玉仁的時候,所敍述的情況完全不同,下一步我們明天或會再次會見他,宣讀起訴書內容給他聽,他會針對起訴書發表看法。
吳玉仁加拿大籍妻子凱琳.派特森(Karen Patterson)表示,對於起訴書的說法,她認為丈夫被警員毆打,現在郤被控襲警,他堅持沒有打過警員,所以他不會接受該項指控。凱琳.派特森又指,香港有法治,中國大陸沒有,當局製造證據看似丈夫毆打警員,所以她與丈夫對此無能為力。唯一可做的是,等待開庭結果,希望國際及媒體關注及施壓下,輕判她的丈夫。
派特森表示,她與女兒已5個多月未見吳玉仁,對他在拘留所的情況,只能透過律師瞭解。另外,她將與律師一起出庭聽審。
北京巿朝陽區人民檢察院10月21日發出的起訴書指,經依法查明,被告吳玉仁在2010年5月31日,在酒仙橋派出所治安傳喚,但在民警詢問過程中,被告對他們謾罵及威脅,後又搶奪民警攝像機,雙方拉扯中致民警左手食指腫脹,後被鑑定輕微傷,吳玉仁被捕歸案。本院認為被告無視國法,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人員執法,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方平律師7月底首次到看守所與吳玉仁會面時,他向律師表示,警方曾經口頭提到,警員與他有身體接觸,其中一名警員指頭紅腫。吳玉仁則補充,當時他頭貼地,手被反綁,只聽到某個警員說手傷了,並不清楚是那隻指頭。吳玉仁又指,派出所內全程有5、6名警員毆打他,他希望控告其中2人,他的手臂受傷,但驗傷報告一直沒發還。
*北京律師謝燕益遭遇警察暴力*
另外,北京律師謝燕益向本台表示,上週六(30日)從外地返回北京,應朋友戴金波邀約,到海淀區聖山所出席一研討會,抵達門外附近,有四、5名公安及便衣跟隨,他們要查看身分證,他向公安要求出示證件及說明原因,警員不肯出示證件也沒有執法手續,更向他動手,他被推倒地上。
謝燕益又指,當時他搞不懂發生什麼事,也感到恐懼,他對這些人不明身份,事情也來得突然,最後在威嚇下,他出示身分證,然後他們翻查公事包非法搜查,更要求把他押到派出所錄口供,要他的律師去領他,他不肯就範。這些人警告他不准他再到聖山所,但不能告訴原因,因這是竊密,只說他們來自雙榆樹派出所。
謝燕益說:依法你應該先出示,我不知道你的身分。在這種情況下,4、5個人上來圍住我,開始有的直接拉我衣服,撕扯我的衣服,有的壓著我的臂膀,就動手了,我是始料不及。
謝燕益表示,他事後曾報案,警員沒有理會,他認為整件事是對人身侵犯及侮辱,及不尊重公民權利,因此週二到雙榆樹派出所查詢,這些警員、便衣是否屬於此派出所,他們在執行什麼職務,結果查到2人是值班警員,其餘可能是國保,當天北京巿政府指派他們去執法,但他不滿意為何警員要侵犯他。
記者致電雙榆樹派出所,一名公安指,不清楚此事,他們要上級批准才可接受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