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中國政治文化中的“衙內”現象

Facebook

【新唐人2010年10月29日訊】10月16日晚,河北大學校園內發生車禍。肇事者李啟銘撞傷人之後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前行接女友。在其回程時,車子被學生和保安截住,肇事者那句“有本領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讓官二代的驕橫再次成為網絡輿論譴責的焦點。

李剛的官其實不算大,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可能只是個副處級,但其子的驕橫卻折射了中國這個身份型社會特有的一道文化密碼:“衙內”現象。從古到今,中國就是個講究家世傳承的身份型社會,自唐代開始才有科舉制為底層社會開了一條極為狹窄的向上流動通道,絕大多數民眾只能是“農之子恒為農,工之子恒為工,商之子恒為商”,子承父業地生活下去。

這種身份型社會有一個副產品,即官員子弟可以憑借父兄的地位在社會上享有特權。這種特權為有才者善使善用,這時候被尊稱為“公子”,比較有名的有戰國四公子、明末四公子、晚清四公子――也許“公子”這一產品最開始問世時就與“四”字結緣,以後歷代都追慕前賢,想方設法湊成“四公子”之數。官員子弟如果成為仰仗父輩之勢做壞事的紈絝子,則被貶稱為“衙內”。《水滸傳》中的高衙內成為這類人的文學形象。

中共建政60年以來,對官員子弟的稱呼有變化,“文革”時期統稱為“革幹子弟”,被目為天然的紅色接班人;“文革”結束後的80、90年代,則按出身高下分別有稱呼,出身於中央領導家庭的謂之“太子”,出身於官階高的幹部家庭被呼之為“高幹子弟”。民間對其中的作惡者貶稱為“衙內”。“官二代”這一稱呼應該就是近六、七年以來與富二代同時出現的新稱呼。

但不管稱呼怎麽改變,有一點本質卻相同,那就是這些官員子弟無論是投身商場官場,都必須以父兄輩權勢為起步之階。一個不幸的事實是,每朝每代出的“佳公子”為數不多,衙內之輩卻層出不窮。

以“公子”這類官宦子弟的上品言之,戰國出了孟嘗君、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等四公子,卓絕一時。千余年之後至晚明才生出文采風流的四公子,即晚明文壇享有盛名的陳貞慧、侯方域、方以智、冒辟疆。時人記載,此四人出則忠義,入則孝悌;愛賓客、廣交遊,風流倜儻,冠絕一時。清末四公子譚嗣同, 陳三立,吳保初及丁惠康等四人,除了其父輩均具有巡撫、提督等省級幹部身份之外,實在談不上有何共同點,其中譚嗣同在戊戌維新中殉難,陳三立有詩名,更有子陳寅恪成為國學大師,後兩位只能算是續貂。毫無疑問,這些公子們無論是交遊還是成名,都有平民子弟不及之優勢。但中國社會崇拜特權,對這些善用特權者倒從來持褒獎揄揚之態。比如今天中國政壇之“太子黨”現象,算是承襲當年“公子”之風余緒。

以“衙內”身份作惡者,中共建政60年以來不斷發生。“文革”晚期,中國各地都頻發幹部子弟胡作非為之事,毛澤東只好在1975年的一次高幹會議上專門講述了京劇《轅門斬子》的故事情節,提醒和告誡高幹們加強對子女的教育。這次講話後來傳達至各單位,《內參》對此也有報道。80年代中期,全國上下對高幹子弟在社會上的胡作非為多有不滿。兩起案件送到總書記胡耀邦的案前。一是青海省辦公廳主任兒子楊小民殺人案。楊小民在其父包庇下,殺人多年後仍逍遙法外。胡耀邦批示“殺人者償命“,楊小民終遭槍決。另一起案件即為上海市高幹子弟胡曉陽(上海市委第二書記,人大常委員主任胡立教之子)、陳小蒙、陳冰郎(二陳系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其五之子,收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是陳其五之作)等人的流氓團夥案,市委第一書記陳國棟不敢作主,向胡耀邦請示,胡批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據此批示,胡曉陽、陳小蒙和葛誌文在1986年3月以強奸和現在無法理解的“誘奸”罪被執行死刑。

“太子黨”與“衙內”現象,都是崇尚特權的身份型社會的產物。對於中國人而言,20世紀算是將整個社會翻了個底朝天,但這一傳統不僅保持下來,而且以更極端的形式“發揚光大”,導致官二代之惡劣現象罄竹難書。究其緣由,既有官員家教錯失之因素,社會政治環境更難辭其咎。

——原載何清漣美國之音博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