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遭撕票案 主謀更四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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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8日電)宜蘭地主林松吉民國94年間遭男子陳春富等人綁架撕票,案件纏訟多年,陳春富多次遭判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四審,仍判陳春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共犯余育銘遭判刑15年、林千耀與鍾安順均遭判刑7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林松吉生前因土地遭宜蘭縣政府徵收,獲得新台幣近1億元的補償金,引起陳春富覬覦,在94年1月19日下午,與另3名同夥以製造假車禍方式,綁架林松吉。陳春富後來獨自將肉票勒斃,還繼續打勒贖電話給家屬,並取得300萬元贖款。

陳春富殺害林松吉、持續勒贖期間,屢次更換取贖款地點,甚至讓被害人家屬在墾丁國家公園外空等2天後,打電話嘲弄對方「墾丁好不好玩」,審理期間出庭毫無悔意,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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