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廳黨委成員“多數受賄”令人驚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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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27日訊】湖南公安廳黨委成員“多數受賄”令人驚怵.

10月26日,新京報刊登了這樣一則消息,湖南公安廳黨委成員、副廳長楊建農因涉嫌受賄被湖南省紀委立案調查,檢察機關已介入。據媒體報導,9月12日,楊建農的妻子陳玲也在家中被該警方帶走。楊建農當時認為,妻子被抓主要是因為網上發帖指控該廳官員涉嫌受賄等問題,而湖南省公安廳否認這一說法。

不過從這篇報導中我卻發現有這麼一個細節:“湖南省公安廳通報稱,2010年6月8日至6月18日,網上流傳的帖子稱該廳官員存在受賄等問題。”

湖南警方轉述的部分網帖內容稱:“自2001年以來,公安廳多數黨委成員利用提拔幹部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男民警爭相行賄,女民警進行性賄賂,誰的賄重票就投給誰。為拉有投票權的民警票,參加競爭的民警就要請吃飯、卡拉OK、洗腳、送現金、送卡、送禮等。近十年來被提拔的幹部有98%是賄選產生”。

帖子畢竟是帖子,魚龍混雜,不可全信,但也不可不信。不過從網上說的湖南省公安廳多數黨委成員利用幹部提拔之際大肆收受賄賂、近十年來被提拔的幹部有98%是賄選產生的確令我震驚和感到害怕。可以推測,一個堂堂的省公安廳黨委成員竟然多數成員收受賄賂,這樣的黨委還能叫黨委,還能管好幹部,還能搞好廉政建設,還能模範執行黨的紀律?這簡直是貪官窩、腐敗窟、淫亂場!靠這樣的黨委,這樣的黨員領導幹部,這裡還能有一絲半點乾淨的地方麼?

再看看近十年來提拔的幹部,有98%是賄選產生的,這就更令人膽戰了。誰見過行賄人樂意白送給別人的?誰見過哪個行賄人不是為了獲取超額利益的?誰見過行賄人自己不想收受賄賂的?沒有,絕對沒有!中國古語:“將欲取之,必先予之”,說的多形象啊?用行賄獲取官位,不是想當玩具玩的、也不是想當供物供的,更不是聽響聲的,是要收取預期利潤和回報的,這利潤和回報還必須是超額的、超值的。不然行賄者全是傻子!

震驚不震驚?可怕不可怕?靠行賄得到提拔的官員一定是貪官——很簡單,他們需要,也必須收取預支的賄銀!貪污受賄前腐後繼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我們有多少貪官,沒有人統計過;我們的官員貪官有多大比例,沒有人統計過;我們有多少潛在的貪官,這更是一個未知數。不過從湖南省公安廳黨委成員多數受賄和98%被提拔的幹部都是賄選,大概可以得出現有“清官”裡的貪官有多少,預期的貪官有多少的結論——當然這只是帖子的說法,但願這是誣告和陷害,全是假的!

民眾利益高於一切,也即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才是愛國。

這個根本不能變!有些亂說的人到處胡說什麼愛國,實際上是混淆視聽,例如:

到救災現場作秀說:人民利益高於一切!

合夥利益項目說: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怕貪污案發時,竟說:團夥的利益高於一切。

在秘密合股公司又說:公司利益高於一切!

合夥貪污團隊開會說:集體利益高於一切!

這是愛國麼?這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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