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3日訊】近來,中國各地因強制拆遷導致的流血事件時有發生,要求立法規範徵地拆遷的呼聲不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研究中心和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了中國第一部民間版的《不動產徵收徵用管理法(立法建議稿)》。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邀請建議稿的主要起草人、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律師和北京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李凡就此進行討論。
記者:「非常感謝二位參加我們今天的討論。王律師我知道您是《不動產徵收徵用管理法(立法建議稿)》的主要起草人,我想請教一下您為什麼想到推出這樣一個建議稿呢?」
王才亮律師:「從07年全國人大送呈國務院制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時候,我們就期待這個條例能出來,能夠化解社會矛盾。規範當前不同困難的拆遷狀況。但是經過3年的期盼,2009年年底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個條例遲遲不能出台。而且沒有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廣泛徵求社會的意見。由於這個時候 在全國各地陸續爆發了因違法拆遷引起的血案。從四川的唐福珍自焚到當時江蘇東海縣的陶興堯父子自焚。一個命案接一個命案。所以,我深深地體會到這個條例可能會讓我們失望。失望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它的立法環境不夠;它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它是在建設系統,也就是說在拆遷人這一方的範圍內在運轉。很難聽取被拆遷人,廣大的人民群眾這方面的意見。這是一個致命的弱點;第二,它的法律的立法層面不夠。它僅僅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它對緩解社會矛盾尤其是運用司法手段訴訟仲裁制度等等方面缺乏立法上的依據。很難出一個良法來規範當前的拆遷制度。所以我就寄希望於能夠在更高的層面上,通過全國人大的立法來解決當前影響社會穩定最大的毒瘤。」
記者:「剛才王律師也提到了中國最近這幾年來因為拆遷造成的慘劇不斷,我想請教一下李凡先生,您覺得這些慘劇是因為中國沒有一部拆遷良法造成的嗎?」
李凡:「拆遷的問題中國沒有一個現成的法律。所以想搞這麼一個拆遷管理條例,弄一個國務院的一個行政管理條例。但現在看來,我同意王律師講的意見,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那麼這個東西還是出不來。出不來的原因在哪兒呢?地方政府,肯定它不會同意。因為你現在要制定這麼一個條例,肯定要管住政府,不能讓政府隨意拆老百姓的房子。所以像這樣一個條例在政府機關裡肯定是不可能出來的。現在王律師他們有個想法,既然你政府不能出來,那麼我們可以更高一層,在人大通過法律的形式來搞。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一定要通過社會輿論、通過老百姓的意見、通過公民社會的發展來制止地方政府隨意拆遷老百姓房子的事情。」
記者:「下面我想請王律師給我們介紹一下您在這部《不動產徵收徵用管理法(立法建議稿)》中有什麼是比較創新的地方?」
王才亮律師:「我們在56個方面提出了新觀點。歸納起來大致是這麼幾個方面:一個對當前《憲法》《物證法》規定的不完備的部分我提出來一個觀點,是講公共利益和徵收老百姓的房子,我認為除了原來的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公共利益,第二個法律規定的之外,我建議還有一條就是必須是沒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才啟動這個徵收程序;第二個我的新的想法過去始終講補償,填貧式的,十補九不足。我認為應該是一種做好補償,安置到位;第三個我們長期在立法上忽略了對生產企業的補償。我建議對企業的拆遷、徵收不管是土地還是房屋,你的補償最低標準是讓這個企業能夠恢復到徵收前的水平;第四個我們在徵收的批准程序、審查程序上我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充分尊重被徵收人和各類的廣大民眾對徵收行為的監督權、話語權。可以通過聽證會,認證會各種情況來體現。最後我特別強調一下法律責任。無論是政府、法院、還是具體徵收的單位都不允許採取目前這種暴力拆遷以及停工、停業、讓你下崗影響你的政治前途等等。
記者:「李凡先生你覺得王律師剛才提出的一些新的建議有它的可行性嗎?」
李凡:「剛才他講的一些想法我覺得非常好。他立法的立意就是要保護公民的利益。但可能恰恰就是因為這些想法是要充分的保障被拆遷對象或者被拆遷人的利益,這樣的一個東西就會使得拆遷的成本會非常高,拆遷會很難。所以恰恰可能是這些原因,一些地方的利益集團或者一些地方政府,或者一些企業很難接受這個方案,一畝地按照國家從老百姓手裡徵可能在地方就3萬、5萬。但是他一轉手賣就30萬、50萬。中間的好處是他拿走了。這個矛盾到底用什麼辦法來解決?沒有一個真正把權力能夠回到老百姓手上的這麼一個前提條件。王律師講的這些東西我覺得都很難真正實現。」
記者:「王律師您這部《不動產徵收徵用管理法(立法建議稿)》面世之後呢,很多媒體都將您這個建議稿稱為首部民間版的徵收變法建議稿,我不知道到目前為止,您收到的反饋意見稿是怎麼樣的呢?」
王才亮律師:「不光是目前的拆遷戶,被拆遷人表示高興,我現在聽到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員和拆遷辦的人也表示支持。他們講由於過去法律規定的有漏洞,個別領導讓你去強拆,你就得去。他希望有個法律的約束。他也不願意跟廣大人民群眾為敵啊。但目前由於這個材料還沒有最終的定稿,送到最高層,沒有高層的反映,但我相信在人大方面不應該有阻力。如果有阻力,那就說明有的環節上他不執行以人為本的原則,不同意搞社會和諧,也不同意社會公民正義。」
記者:「據我了解目前還沒有民間立法草案成功的進入中國全國立法計劃的這樣一個例子。我不知道李凡先生這部建議稿會破例嗎?」
李凡:「希望能破例。但是我感覺到不是太樂觀。一個國務院的條例都拿不出來。但我相信如果中國廣大老百姓都支持的話,可能會有足夠的壓力讓國家最高層的領導人認真考慮社會在想什麼?社會需要什麼?但是也有可能有些人會說這個東西很好啦,很好啦,我們慢慢地研究研究,然後就放到那兒就不知道研究到什麼時候了。」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